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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1日

      至2015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5、6、7、8、9、10、11详情请见2014年9月30日,公司刊登于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宝胜股份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510456号)、《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

      议案3、4、12、13详情请见2014年11月29日,公司刊登于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14]第105号)、《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550074号)(注:由于本审计报告的有效期已过,本公司目前已安排审计机构对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在新的审计报告出具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4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增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议案6-8、议案10-1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1-14号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均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其中第2、3、6、7、11、14项议案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投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网投系统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正式启用。现就新网投系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2、如果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可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投资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3、如果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仍可按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投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4、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曹荣竹,联系电话:0514-88248896,传真:0514-88248897。

      (三)登记时间:2015年2月9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15年2月9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人: 曹荣竹

      电话:0514-88248896

      传真:0514-88248897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

      邮编:225800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 报备文件

      宝胜股份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向公司A股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陆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一)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24个。

      2、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审议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则按以下方式申报:

      ■

      如需对所有审议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则按以下方式申报:

      ■

      (3)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确认委托完成。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宝胜股份”股票的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宝胜股份”股票的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股权登记日持有“宝胜股份”股票的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股权登记日持有“宝胜股份”股票的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二、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