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5-00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月24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刘银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5人。陈寒秋董事因在外就医委托职工董事白国周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陈栋强因另有公务委托独立董事唐建新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注册发行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5-002号公告。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定向工具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定向工具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方案所作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定向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定向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定向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长刘银志先生在公司发行本次定向工具的过程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定向工具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定向工具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5、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3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银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关于制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5-00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债务融资工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聘请招商银行为主承销商,申请注册发行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定向工具”)。具体方案如下:
1、融资规模:注册规模人民币20亿元,分期发行。
2、注册有效期:2年
3、发行期限:5年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者(即定向投资人)。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视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和企业需求而定,具体利率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担保方式:无
7、完成时间:根据货币市场形势和公司资金需求,择机安排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融资结构。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持续有效。
10、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与定向投资人签署相关《定向发行协议》,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注册手续。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2日
至2015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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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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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月4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4、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2749515,传真:(0375)2726426,联系人:陆洋、谢洋。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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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操作流程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通过股东账户登录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并在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后,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的9:15-15:00。
一、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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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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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申报价格与议案的具体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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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写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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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煤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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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煤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同意票的,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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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煤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反对票的,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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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煤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弃权票的,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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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公司股东可向开户所在地的证券公司咨询相关网络投票系统升级及是否可按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方式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