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版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兴业证券为新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关于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  
    2015年1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9版:信息披露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兴业证券为新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关于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兴业证券为新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兴业证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证券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2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兴业证券为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国泰君安证券为新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国泰君安证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国泰君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网站:www.gtja.com

      国泰君安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国泰君安证券为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

      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26日起对旗下开放式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证券丰原药业(证券代码:000153)、彩虹精化(证券代码:002256)、猛狮科技(证券代码:00268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经托管行复核,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合计比例超过0.25%的基金为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估值政策,经与托管银行商定,对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述停牌证券的估值方法也一并进行调整。对在上述停牌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