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2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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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投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网投系统将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启用。现就新网投系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2、如果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可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投资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3、如果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仍可按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原网络投票流程详见公司2015年1月7日刊登的原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2)及2015年1月9日刊登的原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3)。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投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4、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除了上述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月7日及2015年1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月28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福尔莱大酒店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月28日
至2015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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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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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6日
附件: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参加本次会议的投资者可以使用新老两个网投系统实现网络投票。
●使用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原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 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 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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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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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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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5年1月19日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96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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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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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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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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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2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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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使用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使用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投资者可登陆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参考平台中的“使用帮助”栏目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