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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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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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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0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已于2014年7月29日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目前尚未生效。公司拟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上述2014年7月29日签署的《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并签署《<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状况,现拟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以及募集资金用途等,调整后的内容详见附件。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状况,现拟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确认公司仍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逐项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8,139,534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对象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其中,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17,441,860股,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40,697,674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3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拟投资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逐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为进一步明确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宜,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六条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的规定,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批准情况及市场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具体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等具体事宜,并执行获得授权和批准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该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除外;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合同、承销协议、上市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包括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6.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以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金额等;

      7.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8.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9.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0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已于2014年7月29日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目前尚未生效。公司拟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上述2014年7月29日签署的《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并签署《<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状况,现拟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以及募集资金用途等,调整后的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状况,现拟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确认公司仍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8,139,534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对象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其中,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17,441,860股,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40,697,674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3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拟投资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逐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为进一步明确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宜,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0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状况,决定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内容

      1、2015年1月26日,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集团”)签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金王集团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2014年7月29日,公司与金王集团签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金王集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以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公司与金王集团签订《金王集团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对《金王集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认购数量的调整

      公司与金王集团一致同意将金王集团此次股份认购数量调整为17,441,860股。

      (2)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的调整

      公司与金王集团一致同意将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调整为:股份认购价格为 10.32元/股,不低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2015年1月26日,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创富”)签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沃德创富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合同约定,沃德创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数为40,697,674股,股份认购价格为10.32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二)关联关系

      1、金王集团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索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王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金王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总数为321,916,620股,本次发行58,139,534股,沃德创富认购40,697,674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沃德创富将持有公司约10.7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沃德创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沃德创富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金王集团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370200228034923

      成立时间:2000年0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姜颖

      住所:青岛市北区台东三路81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服装、五金制品、木制品、家居制品、玩具;设计、加工:礼品包装;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服装鞋帽、护肤用品、洗涤用品、个人护理用品;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生产销售:石蜡、软麻油、脱蜡油、防水油膏;销售:润滑油、汽车上光蜡调剂;室内外装修装潢;房屋租赁,矿产资源的投资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金王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关联方沃德创富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440301106834199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朱继东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浩铭财富广场B座23E(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科技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从事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财务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截至目前,沃德创富的股权结构如下:

      ■

      沃德创富股东朱继东已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开展对沃德创富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工作,将沃德创富认缴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1亿元,并将沃德创富10%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前海晋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继东已就上述事项出具股东决定,并与深圳前海晋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上述事项完成后,沃德创富股权结构将变更为朱继东、深圳前海晋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沃德创富90%和10%的股权。沃德创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朱继东。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2015年1月26日,公司与金王集团签订《金王集团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金王集团股份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及定价方式的调整

      ①公司与金王集团一致同意,金王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对应的认购数量为17,441,860股。

      ②股份认购价格为10.32元/股,不低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补充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①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于《金王集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生效之日同时生效。

      ②若《金王集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本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2、2015年1月26日,公司与沃德创富签订《沃德创富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58,139,53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其中沃德创富认购40,697,674股。

      (2)认购数量、价格和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沃德创富的认购数量为40,697,674股。股份认购价格为 10.32 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协议生效后,沃德创富根据公司的书面缴款通知,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公司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公司股票除权除息的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应对沃德创富认购的股票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4)限售期

      沃德创富本次向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5)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公司与沃德创富分别签字盖章后成立,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沃德创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事宜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6)违约责任

      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沃德创富如逾期支付股票认购价款,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则公司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或选择按照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协议。无论公司选择解除本协议或选择按照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协议,沃德创富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金王集团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及《沃德创富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签署是公司根据目前资本市场的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状况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需要,有利于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股东结构,提升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形成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波先生、王荭女士、孙健先生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与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三))《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0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和报告,大会拟定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15:00至2015年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终止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投票表决)

      4.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4.2 发行数量

      4.3 发行方式

      4.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5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4.6 锁定期

      4.7 上市地点

      4.8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4.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4.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七)《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八)《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九)《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2月9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邮编:26607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5年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号码:0532-85718686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杜心强 证券事务代表:齐书彬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附: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打“√”;每项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94;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注:议案四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其中4元代表对议案四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四中子议案4.1,4.02元代表议案四中子议案4.2,依次类推。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一项或多项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青岛金王”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94 买入 100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94 买入 1元 2股

      362094 买入 100元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0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公布重大事项,于2015年1月2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2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1月23日,公司正式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涉及的有关工作,2015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将于2015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上披露,依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金王,证券代码:002094)自2015年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