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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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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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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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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05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1月31日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1月27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的《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全资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子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吴薇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波先生(简历见附件)兼任全资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同时免去白树平先生担任的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的《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附件—李波先生简历:

    李波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4年,汉族,大专学历,工程师。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射洪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截止目前,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06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3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的《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滚动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的《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07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

    收购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5年1月31日,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银河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香港”)与交易对方Galaxy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Galaxy Lithium Australia Limited(以下简称“银河锂业澳大利亚”)签署了《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

    2、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无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的核准或备案。

    3、《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将本次交易的初步交易价格由1.22亿美元修订为7,170万美元,交易结束时间延至2015年5月29日。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1、根据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与交易对方银河资源、银河锂业澳大利亚签署的《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及天齐锂业香港拟以现金方式收购Galaxy Lith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银河锂业国际”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2、银河锂业国际成立于2009年7月23日,是一家设立于香港的控股公司,未开展实体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其主要资产为其所持有的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锂业”)100%股权。

    公司拟以天齐锂业香港或其指定的天齐锂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以7,170万美元的初步交易价格现金收购银河锂业国际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银河锂业100%的股权,并承担经双方认可的银河锂业国际2015年1月15日的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债务。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无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标的公司的上市母公司银河资源股东大会的批准(根据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ASX Listing Rule)11.1或11.2条的要求),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及其它中国和澳大利亚监管机构),能否获得上述机构的批准尚存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6、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涉及的申报审核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正在加紧修订和完善中,在相关文件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相关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简介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银河资源、银河锂业澳大利亚:

    1、银河资源

    公司名称:Galaxy Resources Limited

    公司编码:071 976 442

    注册地址:of 2/16 Ord Street, West Perth, Western Australia 6005, Australia

    注册日期:1996年1月15日

    银河资源是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的全球性锂业公司,在澳大利亚、中国、加拿大、阿根廷拥有生产基地、锂矿资产和盐湖资产。银河资源于2007年2月在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ASX:GXY)。银河资源通过银河锂业在中国江苏省建成了一条先进的全自动化碳酸锂生产线,主要生产电池级碳酸锂。此外,银河资源还在阿根廷开发Sal de Vida锂钾盐湖项目;银河资源的其他资产还包括位于西澳的Mt Cattlin锂辉石矿和位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James Bay锂矿项目。

    2、银河锂业澳大利亚

    公司名称:Galaxy Lithium Australia Limited

    公司编码:130 182 099

    注册地址:of 2/16 Ord Street, West Perth, Western Australia 6005, Australia

    注册日期:2008年3月14日

    银河锂业澳大利亚为银河资源的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持有银河锂业国际10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银河锂业国际的基本情况

    (1)银河锂业国际概况

    公司名称:Galaxy Lith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编码:135 467 3

    注册地址:Unit 1828, Level 18, Wheelock House, 20 Pedder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日期:2009年7月23日

    股权结构: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持有银河锂业国际100%的股权。

    目前银河锂业国际的主要资产为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Galaxy Lithium (Jiangsu) Co., Ltd.)100%股权。

    (2)银河锂业国际主要财务信息

    1)银河锂业国际母公司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元)

    注:银河锂业国际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4月份母公司财务数据已折算为人民币,但未经审计。银河锂业国际主要资产为对银河锂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为应收银河锂业的资金占款。

    2)银河锂业国际合并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元)

    注:银河锂业国际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4月合并财务数据已折算为人民币,均未经审计。

    2、银河锂业的基本情况

    (1)银河锂业概况

    法定代表人:钱琼炜

    注册资本:13,230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新路5号

    主营业务:碳酸锂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银河锂业国际持有银河锂业100%的股权。

    银河锂业于2012年开始生产,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该生产线为中国首个全自动化碳酸锂生产线,位于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2)银河锂业主要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元)

    注:银河锂业2012年及2013年财务信息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1-4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与《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对比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降低成本

    公司地处西部地区,受地域环境及运输成本限制,发展空间有限。而银河锂业位于江苏沿海地区,其厂区位于张家港扬子江化工园,交通运输便利,方便产品输往国内外市场。经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已明确将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张家港扬子江化工园是产业集中度高、土地利用率高、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及布局合理的江苏沿海一流新型化学工业园,特别是有保税物流园区作为依托,将极大降低公司的运作成本,是目前国内最为理想的锂化工发展基地之一。

    公司将借助银河锂业的区位优势,实现业务的规模化发展,降低生产和运输成本。

    (二)配合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实现标的公司的产业整合并发挥与泰利森的协同效应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作为全球最大的固体锂矿生产商,占全球锂辉石矿供应量的2/3,占全球锂资源(包括锂辉石、盐湖提锂产品)市场约30%的份额,2012年泰利森锂精矿产能已扩大至年产74万吨。本次收购银河锂业后,公司中游锂产品加工能力将迅速扩大,与上游锂资源开发产能相匹配,真正使公司由单纯的锂加工企业转变为拥有集锂辉石资源、锂矿采选加工、锂系列产品深加工及销售于一体的全球化锂业公司,通过控制优质锂矿资源,整合中下游产能,提高公司市场定价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实现客户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公司现有产品以内销为主,国外市场销售力度和品牌建设仍需要加强。而银河锂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建立了质量与服务的良好口碑,产品通过了日韩客户的严苛认证,实现了对日韩高端市场的稳定供货。收购完成后,银河锂业的国内客户资源将对本公司国内业务拓展形成有效的支持,同时,在出口业务方面,本公司和银河锂业将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市场占有率可得到迅速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优质锂矿资源的优势,并加强公司在国际锂行业的地位,同时为整合市场、促进良性竞争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实现技术提升

    银河锂业拥有目前国内唯一全自动化生产的先进设备和装置,其电池级产品品质优良,尤其在钠钾、硫酸根、氯根等指标方面优于行业标准。而本公司有多年的技术沉淀和成熟的生产经验,在技术适用性以及投资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优势。本次收购完成后,在提高产量的基础上,公司将会同银河锂业改进目前工艺与设备,进一步在降低矿石焙烧能耗、提高酸化与浸出效率、优化碳酸钠使用工艺等方面实现技术提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五)整合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锂产品产能将迅速扩大,销售规模亦随之扩大,从而强化公司市场地位。上述销售规模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客户资源的共享、规模化的发展及借助银河锂业的地理优势实现成本的降低将使本公司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后续盈利水平和持续竞争能力,增强公司在锂行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银河锂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业得到显著增强,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可以通过技术提升以及区位、客户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影响如下:

    1、扩大上市公司主业规模,增强产业链中游

    公司通过收购泰利森,在实现公司锂产品源料自给的同时,掌控了全球最为优质的锂矿资源。但是目前公司只有位于西部地区的生产基地,优质资源带来的规模效应尚不能充分体现。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同时拥有四川射洪和江苏张家港两个生产基地,产能规模迅速翻番,资源与加工能力之间的配置更为合理,在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区位优势基础上,中游锂产品加工能力得到扩充和优化,产业链更加完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2、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由于业务关联度较高,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可通过业务、产品、人员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对银河锂业采购、销售渠道、同类产品生产线以及产品研发、检验等部门均可进行整合,统一信息系统等的建设、使用和维护,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可统一融资安排及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实现有效配置资源,避免重复投资。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营业收入都将大幅度增加,但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短期内本次交易不会提升公司净利润,并可能对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造成暂时性的负面影响,但随着本次收购完成后,银河锂业产能趋于稳定,以及整合后协同效应的逐步显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和目标公司的上市母公司银河资源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完成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及其它中国和澳大利亚监管机构),能否获得上述机构的批准尚不确定。

    (二)标的公司盈利能力风险

    银河锂业国际主要资产为银河锂业100%的股权,银河锂业碳酸锂生产线建设有大量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始终处于较高的水平,且建成投产的时间较短,产能释放尚未达到有效经济规模,较高的利息支出及运行成本导致其近年出现大额亏损。虽然公司对标的公司有明确的债务替换及后续融资计划、以及基于全球化布局的经营计划,但受内部运营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仍存在相关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标的公司资本结构及盈利能力不能有效改善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公司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以自筹资金解决,自筹资金量大,且收购后还需承担标的公司的债务,公司负债和财务费用将显著增加,从而影响公司收益。以自筹资金完成本次收购,存在经营收益不足以偿付财务费用的财务风险。

    (四)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收购的银河锂业国际为香港公司、银河锂业是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标的公司在会计税收制度、商业惯例、公司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环境方面与本公司均存在差异。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在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到位尚需一定时间,相关整合措施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存在本公司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业务整合或整合效果不佳的业务整合风险。

    (五)市场风险

    锂电新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行业前景看好,新进入者不断涌入,但该产业的发展速度和市场竞争格局等都存在不确定性。若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以及新能源行业自身的发展周期导致对锂产品需求的爆发不如预期,将直接影响公司本次收购的预期效果的实现。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具体措施如下:(1)持续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司运营策略,积极推动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和统筹规划,根据市场需求、成本等因素重新调整产品结构和生产计划等,提高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2)加强公司财务预算和融资工作,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可持续运营;(3)积极推进公司对标的公司债务替换及后续融资计划的开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中文翻译版;

    3、《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英文版。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08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2015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到4亿元。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主要是向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4、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6、授权及授权期限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理财产品品种、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向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自公司201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后,公司严格按照议案中审批的额度、方式购买理财产品,历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风险较低,累计为公司实现收益165.08万元(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向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前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风险低,且已按照之前拟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滚动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天齐锂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以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天齐锂业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09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披露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由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3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1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的《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涉及的申报审核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正在加紧修订和完善中,在相关文件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理性投资,并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项目2014年4月30日/期间2013年12月31日/年度2012年12月31日/年度
    货币资金219,111.2620,609.49124,295.90
    其他应收款15,168,923.54--
    流动资产合计15,388,034.8020,609.49124,295.90
    发放贷款及垫款4,922,465.624,872,760.6516,624,150.06
    长期股权投资764,090,827.33754,546,410.06437,912,824.39
    非流动资产合计769,013,292.95759,419,170.71454,536,974.45
    资产总计784,401,327.75759,439,780.20454,661,270.35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借款19,354,111.713,986,579.22-
    非流动负债合计19,354,111.713,986,579.22-
    负债总计19,354,111.713,986,579.22-
    实收资本815,124,586.01813,295,587.67485,042,164.53
    未分配利润-12,292,450.28-12,332,594.57-12,282,624.4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37,784,919.69-45,509,792.12-18,098,269.70
    所有者权益765,047,216.04755,453,200.98454,661,270.35
    管理费用-197,193.7695,422.08124,599.85
    财务费用157,049.46-45,451.99-1,022,954.53
    营业外支出--15,768,049.44
    净利润40,144.29-49,970.09-14,869,694.77

    项目2014年4月30日/期间2013年12月31日/年度2012年12月31日/年度
    流动资产合计167,837,131.67194,818,440.21199,955,939.58
    非流动资产合计928,933,919.20961,289,664.69911,030,778.74
    资产总计1,096,771,050.871,156,108,104.901,110,986,718.32
    流动负债合计602,932,796.21285,482,498.46417,090,527.94
    非流动负债合计178,206,064.73483,521,102.34406,565,931.30
    负债总计781,138,860.94769,003,600.80823,656,459.24
    实收资本815,124,586.01813,295,587.67485,042,164.53
    未分配利润-467,815,098.87-394,504,261.21-171,218,311.1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31,677,297.19-31,686,822.35-26,493,594.26
    所有者权益315,632,189.95387,104,504.11287,330,259.09
    主营业务收入24,062,700.80188,453,514.4924,441,517.06
    净利润-73,310,837.67-223,285,950.02-140,321,332.71

    项目2014年4月30日/期间2013年12月31日/年度2012年12月31日/年度
    流动资产合计171,297,520.40207,305,426.37216,071,100.27
    固定资产合计769,421,988.40780,587,506.29826,313,284.7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154,589,465.19160,001,564.70174,753,863.28
    资产总计1,095,308,973.991,147,894,497.361,217,138,248.30
    流动负债合计618,101,719.75560,425,783.33387,743,686.46
    非流动负债合计162,531,453.02186,541,306.08399,546,463.75
    负债总计780,633,172.76746,967,089.41787,290,150.21
    所有者权益314,675,801.23400,927,407.95429,848,098.09
    主营业务收入24,062,700.80188,453,514.4924,441,517.06
    净利润-73,350,981.97-210,610,070.14-155,311,246.44

    项目《股权收购协议》《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
    签约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以下也称“买方”)、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以下也称“卖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以下也称“买方”)、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以下也称“卖方”)
    收购主体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收购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或天齐锂业香港指定的天齐锂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收购
    交易标的交易标的为银河资源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持有的银河锂业国际100%股权,银河锂业国际的目前主要资产为银河锂业100%股权。交易标的为银河资源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持有的银河锂业国际100%股权,银河锂业国际的目前主要资产为银河锂业100%股权。
    交易价款及付款安排A、小于交割日的最终调整金额(Completion Adjustment Amount),则买方须将差额在初步交易价格基础上,向卖方支付额外的调整金额;

    B、大于交割日的最终调整金额(Completion Adjustment Amount),则卖方须将差额在初步交易价格基础上,向买方偿还调整金额。

    自2015年2月1日起至交易完成日期间经双方确认的银河锂业国际和银河锂业发生的预算内付现成本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支付调整金额时,加上从交割日(包括该日)至支付日(不包括该日)期间的利息,调整金额自交易完成日至支付日按照调整金额年利率(LIBOR+0.5%)计算单利计息一并支付。

    分手费(1)买方分手费为500万美元。若:1)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因买方违反应积极促成先决条件的义务而不能成就;2)或因买方违反协议其他相关约定且在守约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卖方有权解除协议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分手费。

    (2)卖方分手费为230万美元。若:1)卖方违反相关保密协议;2)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达成或被放弃的,或者是无法达成的,且买卖双方按协议相关约定(即第2.5(a)条)所述终止了本协议。但该分手费只须就买方及其相关方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内部及外部费用进行支付;3)或因卖方违反协议其他相关约定且在守约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买方有权解除协议的,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分手费。

    (1)买方分手费为408.70万美元。若:1)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因买方违反应积极促成先决条件的义务而不能成就;2)或因买方违反协议其他相关约定且在守约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卖方有权解除协议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分手费。

    (2)卖方分手费为189.50万美元。若:1)卖方违反相关保密协议;2)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达成或被放弃的,或者是无法达成的,且买卖双方按协议相关约定(即第2.5(a)条)所述终止了本协议。但该分手费只须就买方及其相关方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内部及外部费用进行支付;3)或因卖方违反协议其他相关约定且在守约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买方有权解除协议的,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分手费。

    交易结束时间(2)如果先决条件在2014年12月31日前满足、被放弃或不再适用,则在该等先决条件满足、被放弃或不再适用后的1个月;

    (3)任意买方和卖方约定的更晚时间。

    (1)2015年5月29日

    (2)任意买方和卖方约定的更晚时间。

    交易成交的先决条件C、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D、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B、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C、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