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5
发行人声明
一、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国有主管部门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福建轻纺控股、福建能源集团、华夏兴邦、华夏绿色、中信建投基金、方怀月、沈利红、崔中兴和刘首轼共9名特定投资者。全部特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9,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320,000万元。其中,福建轻纺控股认购金额为3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9.37%;福建能源集团认购金额为5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15.63%;华夏兴邦认购金额为9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28.13%;华夏绿色认购金额为2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6.25%;中信建投基金认购金额为3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9.37%;方怀月认购金额为3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9.37%;沈利红认购金额为3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9.37%;崔中兴认购金额为3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9.37%;刘首轼认购金额为10,000万元,认购比例为3.12%。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区间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95元/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轻纺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能源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审议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该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为3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28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公司发布实施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订了《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章 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
释 义
本发行预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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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Fujian Qingshan Paper Industry Co.,Ltd.
法定代表人:潘士颖
营业执照号:350000100032472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日
上市日期:1997年7月3日
邮政编码:350005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公司网址:www.qingshanpaper.com
电子信箱:qszy600103@tom.com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股票代码:600103
经营范围:纸浆、纸和纸制品生产销售;工业生产资料,百货,日用杂货,建筑材料、木材及产品的销售。对外贸易。轻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目前,我国纸及纸板的生产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位,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重大调整和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明显加速,我国造纸工业发展面临的资源、能源和环境的约束日益突显,亟需加快结构调整,实现传统造纸工业向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造纸工业转变。近年来我国多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均对造纸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造纸产业技术未来将逐步向高水平、低消耗、少污染的方向发展。
青山纸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集制浆、造纸、发电供热、碱回收、医药、光电子、原料林基地开发于一体的国有大型上市企业,拥有年产10万吨纸袋纸、12万吨纸袋纸、20万吨高强瓦楞纸、年产9.6万吨木浆粕等四条国内先进水平制浆造纸生产线。近年来,公司完成了现有主要生产线系统的技术升级和质量提升,产品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不断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产品质量和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对纸品市场的调研和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可行性进一步分析研究,适时启动了“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该项目在工艺技术、生产流程、能耗污染、产品质量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公司可以利用自身技术和市场竞争力,介入食品包装原纸的生产销售,优化产品结构,布局新的业务增长点。
造纸行业属于劳动、资金密集型行业,为应对行业景气度下降和市场竞争的压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近年来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方式筹措资金,资产负债率逐年走高,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60.90%,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导致目前企业债务负担较重,融资能力受限,不利于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与业务的长远发展。
为此,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提升核心技术,占据市场地位
由于青山纸业地处内陆,运输成本较高,高强瓦楞纸的附加值较低,不具有竞争的优势,公司3号机生产处于亏损状态,2012年起,3号一直处于机待产状态。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高强瓦楞原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技术改造后能够满足生产普通食品包装原纸的要求,产能达到20.23万吨。同时扩建25.00万吨超声波制浆生产线和30.60万吨涂布食品包装原纸生产线。项目投资建成后公司将利用革命性创新制浆技术,进一步强化制浆核心业务,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加大产业规模布局,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同时,该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业绩水平,项目建成之后,公司主业规模能得到有效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
2、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综合实力
公司针对3号机的现状及食品包装纸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提出对3号机进行技术改造,生产较高附加值的食品包装原纸,盘活3号机生产线,获取较好的利润,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公司同时扩建25.00万吨的超声波制浆生产线与30.60万吨涂布食品包装原纸生产线,该超声波制浆生产工艺具有投资小、生产流程短、能耗低、污染小、产品得率高、浆的强度高等优势,本项目采用该技术生产的超声波浆用于食品包装原纸芯层浆,使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公司主业规模将得到有效提升,盈利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制浆主业,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3、缓解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为满足公司造纸产业扩大生产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来解决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偿债能力增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得以优化,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轻纺控股、福建能源集团、华夏兴邦、华夏绿色、中信建投基金、方怀月、沈利红、崔中兴和刘首轼共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详见“第二章 董事会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的福建轻纺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9,318.98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19%。
此外,福建轻纺控股与福建能源集团签署了《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在福建能源集团持有青山纸业股份期间,在处理所有对青山纸业生产经营和股权结构有影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与福建轻纺控股采取一致行动。
本次发行前,除福建轻纺控股、福建能源集团之外,其余发行对象均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作为特定对象的认购人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认购人均为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发行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即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认购协议的约定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福建轻纺控股、福建能源集团、华夏兴邦、华夏绿色、中信建投基金、方怀月、沈利红、崔中兴和刘首轼共9名特定投资者。
(四)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1)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2月12日。
(2)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每股2.95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9,000万股。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认购金额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文件,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股份数额或数量区间。
(七)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为3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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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支付前述款项,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的福建轻纺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之一福建能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因此上述认购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6,184.16万股,其中福建轻纺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19,318.98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8.19%,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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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为2.95元/股,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08,474.58万股,其中福建轻纺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能源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共计80,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青山纸业总股本变更为214,658.74万股,福建轻纺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将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1.63%,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福建轻纺控股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其相关议案已于2015年2月1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通过下列程序:
1、福建省国资委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章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福建轻纺控股、福建能源集团、华夏兴邦、华夏绿色、中信建投基金、方怀月、沈利红、崔中兴和刘首轼共9名特定投资者。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一、福建轻纺控股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冰文
注册资本:86,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3438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属福建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自成立以来隶属关系一直未发生变化,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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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轻纺控股主营业务情况
福建轻纺控股主要职能为经营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目前,福建轻纺控股拥有子公司13家,下辖研究所2家,设计院1家,为一家集工、贸、科研、设计、安装为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公司。
福建轻纺控股所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主要业务涉及造纸及与造纸相关的林产业、化纤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食盐的生产及销售等,主要产品包括纸袋纸、木浆粕、食用盐、风油精、无极膏等。
(四)福建轻纺控股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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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3年数据已经审计
(五)福建轻纺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涉及诉讼等相关情况
福建轻纺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建轻纺控股控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轻纺控股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福建轻纺控股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预案披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福建轻纺控股未发生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二、福建能源集团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金本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1608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能源、矿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建筑、房地产、港口、民爆化工、酒店、旅游、金融(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药品、贸易、环境保护、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水泥包装的投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对外贸易。 许可经营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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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能源集团主营业务情况
福建能源集团作为福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革,形成了以电力、煤炭、港口物流、建材、民爆化工、建工房地产为主业,涉及金融、酒店、科研、设计、医院、制药等行业,拥有包括福建水泥等上市公司在内的全资或控股企业30多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福建能源集团净资产规模超过140亿元。初步构建了以煤电为核心、主业优势明显、产业互为支撑、多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四)福建能源集团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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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建能源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涉及诉讼等相关情况
福建能源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建能源集团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建能源集团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福建能源集团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福建能源集团与公司无交易情况。
(八)一致行动协议
福建能源集团拟认购青山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认购总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2015年2月10日福建能源集团与青山纸业控股股东福建轻纺控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鉴于福建能源集团与福建轻纺控股秉着一致的企业经营理念并存在共同的利益基础,同意在青山纸业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保障福建轻纺控股股东地位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保证青山纸业长期稳定发展。
截至本预案披露之日,福建轻纺控股直接持有青山纸业4,728.50万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青山纸业10,497.85万股和4,092.62万股股份,合计持有青山纸业18.19%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建轻纺控股及其暨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股46,437.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3%,福建轻纺控股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华夏兴邦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夏兴邦(深圳)基金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许其新
出资额:1,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060243580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1月4日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以上各项均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华夏兴邦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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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合伙人华夏盛世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夏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智慧
注册资本:12,8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1184276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股权投资;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预案披露之日,华夏盛世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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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限合伙人中绿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能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B栋802
法定代表人:许其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542610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股票、金融、基金投资及其它限制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他限制项目);节能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能绿色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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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华夏兴邦主营业务情况
华夏兴邦成立于2015年1月,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外,尚未开展其他业务。
(四)华夏兴邦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华夏兴邦成立于2015年1月,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五)华夏兴邦及其合伙人最近五年涉及诉讼等相关情况
华夏兴邦及其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夏兴邦及其合伙人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夏兴邦及其合伙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华夏兴邦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华夏兴邦与公司无交易情况。
四、华夏绿色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夏绿色(深圳)基金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许其新
出资额:1,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060243732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1月13日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以上各项均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华夏绿色合伙人情况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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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合伙人中绿基金基本情况
关于普通合伙人中绿基金基本情况,见本文“第二章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三、华夏兴邦、(二)华夏兴邦合伙人情况、2、有限合伙人中绿基金基本情况”。
2、有限合伙人华夏盛世基本情况
关于有限合伙人华夏盛世基本情况,见本文“第二章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三、华夏兴邦、(二)华夏兴邦合伙人情况、1、普通合伙人华夏盛世基本情况”。
(三)华夏绿色主营业务情况
华夏绿色成立于2015年1月,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外,尚未开展其他业务。
(四)华夏绿色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华夏绿色成立于2015年1月,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五)华夏绿色及其合伙人最近五年涉及诉讼等相关情况
华夏绿色及其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夏绿色及其合伙人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夏绿色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华夏绿色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华夏绿色与公司无交易情况。
五、中信建投基金及其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一)中信建投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626764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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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情况
中信建投基金的经营范围包括公募基金募集、基金销售、专户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理财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
截至2014年9月底,中信建投基金公募基金共发售三只,规模总计13亿元,公司专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模22亿元。未来中信建投基金将逐步把产品投资范畴覆盖到不同的资产类别、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形成从高风险产品到中、低风险产品的全面产品线,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中信建投基金将大力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为高端客户定制个性化服务,追求绝对收益,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并将“建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能力,形成丰富全面的产品线”作为其业务发展的方向。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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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3年数据已经审计。
(二)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1、概况
中信建投基金拟设立的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由中信建投基金设立和管理,计划全额用于投资青山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以现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2、简要财务报表
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尚未设立,故无财务报表。
3、管理原则
上述资产管理计划由中信建投基金管理,委托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由资产委托人授权资产管理人代为行使。
(三)中信建投基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与证券市场相关诉讼、处罚等情况
根据发行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后中信建投基金与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信建投基金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六、方怀月
(一)方怀月先生的基本情况
方怀月先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1010819650912****,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南里。2007年11月至今任北京星探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任北京征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二)方怀月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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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怀月先生最近5年未受到处罚的说明
方怀月先生最近5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方怀月先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方怀月先生控制的企业所经营的业务与青山纸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方怀月先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方怀月先生与青山纸业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七、沈利红
(一)沈利红先生的基本情况
沈利红先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519690902****,住所为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昆吾路办事处开洲路。2007年至今任新疆中盈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二)沈利红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
沈利红先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形。
(三)沈利红先生最近5年未受到处罚的说明
沈利红先生最近5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沈利红先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沈利红先生与青山纸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沈利红先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沈利红先生与青山纸业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八、崔中兴
(一)崔中兴先生基本情况
崔中兴先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10319750131****,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西陈庄中街。2011年至今任河南业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下转B69版)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青山纸业 | 指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轻纺控股、控股股东 | 指 |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能源集团、一致行动人 | 指 |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夏兴邦 | 指 | 华夏兴邦(深圳)基金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
华夏绿色 | 指 | 华夏绿色(深圳)基金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
华夏盛世 | 指 | 华夏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绿基金 | 指 | 深圳市中能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基金 | 指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向9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本预案 | 指 | 青山纸业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2月12日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福建省国资委 | 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一致行动协议》 | 指 |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 | 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 | 17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超过150,000.00 |
合计 | 320,000.00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合计 | 248,936.2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6,821.68 |
资产总计 | 625,757.94 |
流动负债合计 | 262,568.1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9,285.92 |
负债合计 | 421,854.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8,467.61 |
项目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405,582.84 |
营业利润 | -32,447.37 |
利润总额 | -23,497.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002.10 |
项目 | 2013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94.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93.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91.2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925.50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9,587.6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17,864.33 |
资产总计 | 4,697,452.01 |
流动负债合计 | 1,808,190.8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27,635.76 |
负债合计 | 3,235,826.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4,576.55 |
项目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2,430,000.05 |
营业利润 | 147,601.61 |
利润总额 | 150,184.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3,649.64 |
项目 | 2013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67.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425.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853.9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3,351.91 |
合伙人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占出资总额比例 |
华夏盛世 | 普通合伙人 | 500.00 | 50.00% |
中绿基金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5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1 |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 2,600.00 | 20.31% |
2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2,500.00 | 19.53% |
3 | 王斌 | 1,900.00 | 14.84% |
4 | 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 | 12.50% |
5 | 福建盈源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 | 12.50% |
6 | 深圳市中能绿色投资有限公司 | 1,600.00 | 12.50% |
7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1,000.00 | 7.81% |
合计 | 12,8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1 | 许其新 | 600.00 | 60.00% |
2 | 深圳市中能绿色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 | 4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合伙人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占出资总额比例 |
中绿基金 | 普通合伙人 | 500.00 | 50.00% |
华夏盛世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5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219.72 |
净利润 | -1,109.81 |
净资产 | 13,890.19 |
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企业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星探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90.00% |
2 | 北京征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200.00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9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