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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商变更登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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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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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商变更登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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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商变更登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5-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 临2015-00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商变更登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2号)核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5年1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日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且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151673.6158万元人民币,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43673.6158万元本变更为151673.6158万元人民币,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现已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的如下修订:

      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6,736,158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数量分别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为416,413,56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8.98%;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为240,798,74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6.76%;上海华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为1,303,33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9%;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为1,303,328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9%;上海伊思丽贸易有限公司发行持有股份数为1,303,33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9%。上述发起人所持股份均系1999年以公司净资产按原有出资比例折合股份,以及其后公司转增股份、配股及股权分置改革支付股份对价后所形成。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36,736,15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36,736,158股。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6,736,158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华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伊思丽贸易有限公司,上述发起人所持股份均系1999年以公司净资产按原有出资比例折合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6,736,15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6,736,158股。

      除上述第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