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5-026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3.3亿元(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告编号为2015-028号的“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增补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磊、庞松涛、袁安军回避表决,详见公司编号为2015-029号的“关于增补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祥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15- 030号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5-027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春生先生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15-028号的“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该议案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5-028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3.3亿元(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因该金额超过本次募集金额1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5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4,931,43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78.1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3,475,046.74元,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4)第000004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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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582.81万元。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4年4月1日,该议案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4.3亿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5年3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随着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亿元,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按一年期存、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940.50万元财务费用。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金额1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若日后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或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浪潮信息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要求;国泰君安证券同意浪潮信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5-029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审批。由于公司和部分关联单位2014年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了此前的审批额度,因此需要增补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拟增补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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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山东超越数控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超越):成立于1996年3月21日,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瑞东,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科航路2877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化系统开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家电、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汽车电器销售;商品及技术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系统集成、信息化服务;电子产品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软件评测,网络安全评测;信息化工程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研发、技术培训服务。
(2)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集团):成立于2000年5月11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柏华,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877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无线数据终端、智能电视、一体机、数字机顶盒产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自助终端产品、网络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器材)、电子设备、税控收款机、商业收款机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转让;网络工程安装;系统集成;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的批发与零售;房屋、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超越为软件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软件集团与本公司同受浪潮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山东超越和软件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行为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为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浪潮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公司与浪潮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须遵循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等条件,杜绝了关联交易可能发生的价格不公正或条件不公平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主要系关联方在提供软硬件集成的整体解决方案时,客户一般会要求由同一家公司负责整个业务,以便于在沟通、维护等方面更加便利,关联方就会产生对公司服务器等产品的需求,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采用同一品牌的软硬件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可以增加客户的信任度,也可以拓宽公司的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且公司在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它们之间的公平、互惠的合作。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项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前,已事先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5-030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5:00 至2015年3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18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S05北三楼3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别说明:
上述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社会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3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登记地点: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本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77 投票简称:浪信投票
(3)在投票当日,“浪信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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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1-85106229
传 真:0531-85106222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刘荣亚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式)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参加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向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