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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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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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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厦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 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营、财务状况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一)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三)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上市场所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025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2015年度公司债券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六)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及具体使用金额。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5-026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11 股票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十)本次的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十二)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四)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及具体使用金额。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0、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2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201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深圳市源兴华矿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和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注:深圳市源兴华矿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源兴华,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玛矿业,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保理。

      (3)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深圳市智网通技术有限公司。

      A、201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注: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投资,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金。

      B、2014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如未特别说明,上述指标为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EBITDA=息税前利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

      (三)最近三年内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

      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和综合贸易。2013年、2014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资本运作方式进一步收购了矿业公司。最近三年内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四)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合并报表口径分析

      (1)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94,356.83万元、391,876.95万元和186,113.85万元,呈快速增加趋势。2013年1月公司完成对埃玛矿业的收购,总资产大幅增加,2013年末资产总额较2012年末增长110.56%;2014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净额为10.19亿元,且公司发行公司债4.5亿元,公司总资产大幅增加,资产总额较2013年末增长51.67%。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76,254.60万元、62,744.48万元和31,264.4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9.65%、16.01%、和16.80%。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为主要构成,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85%、91.07%和77.9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18,102.23万元、329,132.46万元和154,849.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0.35%、83.99%和83.20%。公司近年积极进行矿业资源投资和购并,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商誉。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采矿权、探矿权和土地使用权,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89%、57.80%和51.14%,占比较高,与公司作为资源型企业的特性相匹配。

      (2)负债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和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组成。近年,公司逐步并购矿山企业,多次融资为并购转型提供了资金。2012年公司整体负债总额不大,2013年、2014年随着并购业务的开展和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负债总额增长较快。公司目前资产结构主要为非流动资产,与此配比,近三年,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呈上升趋势,2013年之后,非流动负债比例占60%左右。

      公司2013年末较2012年末负债增加58,134.85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13年12月发行公司债券2亿元,导致应付债券增加;以及公司矿产资源的购并造成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大幅上涨所致。公司2014年末较2013年末负债增加84,110.05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增加融资4.5亿元。

      (3)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12年和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且高于报告期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运转良好。201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长452.95%,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幅较大。2014年,公司大力开展综合贸易、供应链金融及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等,需投放资金,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2014年末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较2013年末增加5.44亿元,因此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体现为净流出较大。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额流出为业务扩张的结果,随着贸易业务实现销售和金融业务资金的偿还,资金将回流,短期的大额资金流出不会影响公司长期现金回收能力。

      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活跃,积极通过并购等扩张规模、提升竞争实力,因此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体现为净流出。201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2年金额差异不大。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86,157.63万元,较2013年投资活动净流出增加68,290.45万元,主要系公司收购盛屯投资和贵州华金股权支付现金。

      公司属资源型公司,目前处于投资扩张期。公司以金属矿采选、贸易及供应链金融为基础,向商业保理、设备融资租赁、黄金租赁等金融业务领域深度拓展,完善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加强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的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因此筹资活动主要体现为资金净流入。2012年,公司无重大筹资活动,主要表现为借新还旧以及偿付利息,综合影响导致2012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88.18万元。2013年,公司进一步改善负债结构,于2013年12月12日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2亿元,上述公司债券的发行替代了部分银行借款,综合影响导致201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819.49万元。2014年主要由于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净额为10.19亿元,发行公司债券4.5亿元,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体现为净流入167,285.48万元。

      (4)偿债能力分析

      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24、1.21和0.70,速动比率分别为2.13、1.14和0.68。近三年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升高趋势,2014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在2倍以上,说明公司资产变现能力较强,短期偿债能力总体较强。

      近年来,公司优化资本结构,综合采用股权和债权匹配融资,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8.13%、36.36%和45.33%,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亦同时为公司进一步增加长期债务融资提供了空间。

      公司按期偿还有关债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资信良好。近年,公司通过并购优质矿山、开拓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等使得经营业绩稳步上行,良好的经营业绩充分保障公司的偿债能力。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期间费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公司以有色金属采选业务为基础,积极向金属供应链金融、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发展,目前已形成了有色金属采选业务、综合贸易业务及供应链金融、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等板块协同发展的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和综合贸易业务、供应链金融及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未来随着公司供应链、产业链金融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其金属供应链金融、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占收入的比重将有望提高。

      公司主要矿山公司埃玛矿业和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鑫矿业”)均位于内蒙古地区,受当地气候因素影响,公司的收入实现具有一定季节性,下半年收入实现较多,上半年收入实现较少。目前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2013年度随着埃玛矿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业绩逐步释放和银鑫矿业产能的提升,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收入增长迅速,2013年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实现收入和毛利分别比2012年增长187.98%、266.73%,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实现快速增长。2014年,受益于技改扩产的进行以及矿山保暖工程的完成,公司主要矿山埃玛矿业和银鑫矿业实现提前开工,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的选矿厂全年延长生产时间,其银鑫矿业和埃玛矿业金属采选业务进一步增长,此外,收购盛屯投资和贵州华金,为公司增加金属采选业务收入5,244.94万元。2014年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实现收入和毛利分别比2013年增长38.89%、31.00%。

      综合贸易业务方面,公司利用在金属行业积累的渠道和经验积极开拓相关矿产品及大宗金属商品贸易业务,丰富公司收入来源。2014年、2013年,公司综合贸易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4.05%、49.40%,增幅较大。公司于2013年12月对盛屯金属增资2亿元,其注册资本金增加到3亿元,为公司拓展金属综合贸易业务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基于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的投资及经营管理经验,2014年,公司大力拓展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涵盖金属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黄金租赁等。在供应链金融领域,2012年-201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146.69万元、12,257.91万元、43,151.57万元,其中2013年营业收入有所减少,主要是受到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部分基础资源品销量降低;2014年,配合公司发展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的战略,公司加大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投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2.03%;公司于2014年初开始开展保理业务,截至2014年末,保理业务已投放业务量达到1.42亿元,2014年营业收入928万元,净利润达到543万元;公司于2014年10月起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截至2014年底已投放量达到1.86亿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727万元,实现净利润443万元。公司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期。

      目前,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储备,为公司未来盈利提供了保障。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埃玛矿业、银鑫矿业、克什克腾旗风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驰矿业”)、云南鑫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矿业”)和贵州华金的资源储量如下:

      ① 埃玛矿业:已探明金属储量包括铅28.17万吨、锌58.36万吨,矿石中铅、锌品位分别为3.24%和6.33%。伴生有银金属量233.9吨,品位36.72克/吨;铜金属量0.96万吨,品位0.15%。矿山于2012年7月试产,年处理矿量30万吨,矿井尚可服务年限约30年。

      ② 银鑫矿业:已探明矿石储量2,121.50万吨,含铜金属量16.49万吨,原矿品位0.776%;钨金属量3.27万吨,原矿品位0.154%;锡金属量2.38万吨,原矿品位0.112%;银金属量547.34吨,品位25.763克/吨。矿山于2007年建成投产,预计开采年限26.29年。

      ③ 风驰矿业:已探明矿石储量497.12万吨,其中含铜金属量6.48万吨,品位1.77%;锡金属量2.39万吨,品位0.47%;银金属量155.783吨,品位高于30克/吨;锌金属量0.62万吨,品位2.24%。矿山于1990年建成投产,但当时规模较小,公司正对其进行技改,并加大探矿力度。

      ④ 鑫盛矿业:主要矿产为铜矿,其中铜原矿保有量为346.5万吨,铜金属保有量为1.71万吨,伴生有金,其黄金金属保有量为595.8千克。矿山于2009年取得该矿的采矿权证,目前正在加快建设之中。

      ⑤贵州华金:2014年公司收购的贵州华金主要矿产为金矿,黄金矿石储量660万吨,贵州华金各矿区合计保有黄金金属资源储量合计23,408.64千克。

      2、母公司报表口径分析

      (1)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母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近三年,母公司的总资产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母公司总资产分别为454,967.31万元、309,760.85万元和132,599.51万元。母公司资产结构呈现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特点,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母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3.78%、91.17%和83.26%。流动资产中以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为主。母公司为控股型公司,因此非流动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占主要部分。

      (下转B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