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2015-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1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撤案决定》([201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37号),仲裁委员会对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提交的关于撤回与内蒙君正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与认购协议产生争议的仲裁请求的申请作出撤案决定,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1、撤销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DX20141300号增资与认购协议争议案;
2、本案仲裁费用为人民币261,033元,全部由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