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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义龙新区顶郑大道、郑鲁工业大道、东峰林大道(二期)
    K15+000-K17+260标段道路绿化工程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5-015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义龙新区顶郑大道、郑鲁工业大道、东峰林大道(二期)

      K15+000-K17+260标段道路绿化工程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情况

      2015年3月11日,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义龙新区顶郑大道、郑鲁工业大道、东峰林大道(二期)K15+000-K17+260标段道路绿化工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工程造价暂估金额为140,000,000.00元,实际金额以正式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2月26日,住所:贵州省兴义市顶效镇开发东路38号;法定代表人:郑绍坤;注册资本:壹亿捌仟肆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重大产业项目、城镇功能性项目和水、电、路、燃气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土地开发、房地产业、政府授权的土地收储和资源资产收储等项目的建设投资、经营管理;通过资本运作和利用多种投资进行项目投资和管理,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广告策划、制作、发布。)

      该单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义龙新区顶郑大道、郑鲁工业大道、东峰林大道(二期)K15+000-K17+260标段道路绿化工程(以下简称“义龙新区道路绿化工程”)。

      2、实施的范围及内容:义龙新区顶郑大道、郑鲁工业大道、东峰林大道(二期)K15+000-K17+260标段道路绿化工程。

      (二)工期

      开工时间:2015年3月11日

      竣工时间:2015年5月12日前

      (三)实施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将上述义龙新区道路绿化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实施内容交由乙方来完成。

      2、在义龙新区道路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与乙方共同完成全部工作。

      3、甲方对义龙新区道路绿化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程造价、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暂估价¥14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

      2、计价原则:本工程采用04市政定额计价,人工费参照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7号)文件执行,工程量采用清单计量,经甲方公开招投标,如果乙方中标,则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继续施工;如乙方未能中标,则由指挥部技术组组织监理单位、乙方及中标单位等相关人员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需经各方同时确认,由中标单位按中标单价结算支付给乙方,结算支付完成后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3、计量原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量以现场监理代表和业主代表(指挥部技术组人员2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的工程造价以现场业主代表、现场监理代表现场签证的合格工程量为准,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计算。

      4、在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按相关要求完善工程建设的手续。施工期两个月、绿化养护期一年。

      5、付款方式:全额垫资,工程竣工30日内甲方组织验收,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管护期内不付工程款、不计利息。管护期到期甲方在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付清工程款(付款时间和比例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在2年内按照1%的月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若2年内无法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在义龙新区规划区内选择土地,采用土地评估价为基价招拍挂价格取得,办理相关出让手续后冲抵。

      6、乙方(进场时)需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工程总价10%的保证金。保证金按工程进度返还,完成工程进度50%时,返还30%的进场保证金;完成工程进度80%时,返还到50%的进场保证金;工程完工后返还70%的进场保证金;剩余30%进场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返还。

      (五)实施步骤

      1、充分考虑到该工程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工期紧的实际情况,甲方须出具正式的“提前进场通知”后乙方开始实施各项工作,以确保工期进度。

      2、该框架协议签订三日后,乙方应立即着手筹建项目部等前期工作。

      3、该框架协议签订三日后,乙方应同时依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进场开始测量、放线、施工等工作。

      4、该框架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开展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可研、立项、招投标等),办理并完善相关手续,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5、该框架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及时派出甲方代表等监管人员。

      (六)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或施工图)并按甲方的要求对义龙新区道路绿化工程进行组织实施。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程序上报监理及业主进行验收,未经监理、业主验收就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将不予计量。

      5、本工程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并按相关竣工资料完善工程结算资料,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竣工资料陆份。

      6、本工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警示标语,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7、甲方负责协调工作外围的各方面关系,并确保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及施工场地的及时移交,保障施工工作顺利进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8、项目开始施工后,甲方于每月20日前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乙方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工产值(当月完成的工程造价),甲方及监理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值的确认并返回乙方。

      9、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10、乙方如在后续投标过程中未能中标,则由指挥部技术组组织监理单位、乙方及中标单位等相关人员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需经各方同时确认,由中标单位按中标单价结算支付给乙方,由中标单位按中标单价结算支付给乙方,结算支付完成后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11、乙方进场后必须自愿服从业主及指挥部的管理和安排,保证按业主及指挥部要求进足机械设备、人员、材料。按时完成指挥部每月所定工程量,做到24小时施工制。若不能按时完成每日所定工程量,将处予罚款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元),两天内不能满足所需机械设备、人员、材料、完成所定工程量和要求的,业主和指挥部有权把该工程划分给其它若干支施工队伍进行施工,所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结算且必须无条件退场。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金额暂估为140,000,000.00 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444,668,467.72元的31.48%,协议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该项目将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公司与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公司能否中标获得工程承包资格并签署正式工程施工合同还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工程中标和合同签订的有关情况。

      2、本协议涉及工程总价为暂估金额,具体金额以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本协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4、本协议一经签署后,按协议约定公司做前期准备工作,若甲方在后续公开招投标中,公司未能中标,可能涉及前期已做工程量结算确认及无条件退场风险。

      5、本协议涉及的工程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6、本工程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