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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75版)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兰州新区昆仑大道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3人,其中罗鸿基监事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艳艳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列席了会议。

      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59115.526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6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共分配利润443,366,44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临2015-008)《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暨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临2015-010)《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临2015-012)《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暨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于2014年完工,相关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代建资产的移交协议经公司2014年12月12日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2014年12月29日2014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新增固定资产18.46亿元(房屋建筑物12.6亿元、机器设备5.86亿元)于年底正式入账核算。本次出城入园产业升级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建筑结构、技术性能、耐用年限等方面,与原固定资产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同时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各项资产折旧年限如下表:

      ■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调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可靠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调整,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23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2360万元。

      四、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出城入园产业升级后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之前据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原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为了解决税法和会计制度折旧年限的不一致而调整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5-00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青岛公司)、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兰石重工)、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换热公司)、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疆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201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17,500万元,其中:

      1、对青岛公司担保不超过80,000万元;

      2、对兰石重工担保不超过11,500万元;

      3、对换热公司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

      4、对新疆公司担保不超过18,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 3月17日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公司、兰石重工、换热设备公司、新疆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合计117,500万元,本公司拟为青岛公司、兰石重工、换热公司、新疆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情况见下表: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成立,注册号为370211228082401,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金明,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石崖办事处芙蓉路30号,经营范围为炼油化工设备、通用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公司持有青岛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青岛公司资产总额:63,398.46万元,资产净额: 16,364.29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4,571.56万元,净利润:2630.94万元。

      2、兰石重工成立于2006年7月17日,注册资本:6,880万元,实收资本6,880万元,法定代表人:冯西平,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79号,公司经营范围:机电液一体化锻压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其成套与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公司持有兰石重工100%的股权。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兰石重工资产总额:52,421.07万元,资产净额: 13,310.9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8,722.77万元,净利润:2,082.81万元。

      3、换热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2日,注册资本8,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金明,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2号,经营范围:各种换热设备系列的设计、制造、安装、咨询服务;机械零部件的加工;换热设备的成套及环保设备设计、生产、安装。公司持有换热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换热公司资产总额:69,673.77万元,资产净额: 15,237.4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0,082.21万元,净利润:5,277.66万元。

      4、新疆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金明,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工业园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炼油、化工、煤化工、核电所需的装备及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与成套服务;钻采及新能源装备及工程的设计、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新疆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新疆公司资产总额:9,450.65万元,资产净额: 9,450.6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0.4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青岛公司、兰石重工、换热公司、新疆公司,资信状况较好,公司可以有效的控制担保产生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以上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四、审批程序

      2015年 3月17日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5-01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承诺进度: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件核准,分别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4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网下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2014年9月24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000,000.00元,扣除部分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8,800,000.00元后,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931902124410888)人民币139,200,000.00元,另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590,000.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审验,并于2014年9月29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 62010010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2014年9月1日第2届第1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10月21日,公司已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7,977.67万元。2014年11月2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2014年11月6日,公司第2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977.67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披露情况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兰石重装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龙证券认为:兰石重装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兰石重装编制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5-01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运作,严格遵守和履行《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程序和披露的要求,公司根据2015年度经营计划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201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为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4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

      (三)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1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为30,455.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5,941.00万元,关联销售4,514.00万元。详见下表: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1、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兰石铸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西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各种铸钢、铸铁等黑色金属铸造,铸铜、铸铝等有色金属铸造,钢锭的生产制造,各类锻件、热处理件,机械产品、设备的制造、安装,工业炉窑设计、制造;铸、锻造工艺及材料技术研发、推广及服务;模型模具的设计制造;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加工制造;集团内部物资回收、加工、销售;货物的仓储;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涉及国家限制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经营)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兰州兰石能源装备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兰石国际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西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石油钻采机械、炼油化工机械、铸造机械、轴承、液压件、标准紧固件、模具、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金属铸锻件、通用零部件、换热设备等机械设备及大中型石油化工项目的设计、销售、安装、维修、工程及进出口业务;机械制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引进等;翻译、展览展示服务;代理机械设备等及相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原材料、物资供销等业务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石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忠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石油钻采、通用设备及油气集输大中型项目的设计、制造、成套与安装、技术培训与咨询及信息服务;工矿物资经营及储运;房屋及设备租赁;管理经营集团的国有资产;危货运输(2类1项)、危货运输(9类);以下项目限子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设备及材料进出口,对外劳务输出;氧气(管道路、充瓶)、液氧运输;停车场收费(限分公司经营)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兰州兰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兰石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初级农产品、日杂,日用百货、劳保用品、环卫绿化工具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小五金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花卉花木租售,水电暖安装与维修,房屋修缮、家居装饰;物业公共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物业租售代理,商业物业、幼儿教育,老年服务(国家禁止和须取得专项许可项目除外);通过设备销售(不含特种设备);林木种植(不含种子、种苖)林业场地出租赁 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停车服务,餐饮服务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兰州兰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兰州兰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兰石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亓正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以上凭资质证经营)等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兰州兰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兰石石油装备)

      法定代表人:冯西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338.26万元

      经营范围:石油工业专用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咨询及相关售后服务;石油工业专用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凡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兰州兰石锻造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兰石锻造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西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锻造、热处理件、机械设备及产品的制造、安装;工业炉窑设计、制造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和销售产品。

      2、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二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2015- 01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8日 9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大道(纬一路)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8日

      至201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10、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年4月3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3日9:0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大道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大道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730087

      电 话:0931-5905396

      传 真:0931-2905333

      联 系 人:胡军旺 周怀莲

      2、会议说明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