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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4版)

      注:万向亿能于2014年12月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企业名称由“浙江万向亿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A一二三”)。

      截至2015年3月5日,公司与万向A一二三累计已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04,205.11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Jason Michael Forcier

      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11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由动力电池组装的锂离子电池系统的设计、服务及技术升级;制造锂离子动力电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8,687,774.64元,净资产708,400,318.04元,主营业务收入278,372,143.56元,净利润-8,090,649.72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为万向集团公司,同时,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客户万向A一二三之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万向A一二三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万向A一二三属万向集团公司控股孙公司,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自合作至今,应收账款支付正常,历史未有坏账的情况出现。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交易中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款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公司信用政策或双方协商确定,与公司同类业务其他交易方同等对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万向A一二三之间的交易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主要为电解液产品的购买、销售,基于各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而发生,交易定价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该等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万向A一二三之间的交易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该等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2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5年度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发生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开拓海外市场是公司重要的战略方向,近年来公司出口增长较快,2014年,公司境外营业收入为143,171,334.5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33%,以美元为主要结算币种,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人民币对主要外币的汇率波动加大,通过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外币收入的外汇套期保值。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投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发生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业务期间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外汇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控制在公司进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汇兑损失,有助于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身也具有一定风险,对人民币汇率升跌走势的错误判断同样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1、汇率大幅波动或者不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结汇,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进行了规定。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201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2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4月8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3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1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1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至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至议案1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议案6、7、9、10、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2)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 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

      2、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见下表:

      ■

      (4)本次股东大会有12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5:00至2015年4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12项议案,若公司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4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

      表格填写说明:

      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赞成”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2: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2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总经理陈汛武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顾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禤达燕女士、独立董事容敏智先生、保荐代表人刘桂恒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2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取得

      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件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锂离子电池用过充安全型非水电解液

      发明人:李钊、刘建生、洪坤光、周顺武、贺云鹏、徐金富

      专利号:ZL 2012 1 0406627.8

      专利权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专利权期限:20年,自专利申请日(2012年10月23日)起算

      证书号:第1599809号

      该项发明专利的取得,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及九江天赐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及九江天赐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及九江天赐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及九江天赐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