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1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5}第BJ03-038号审计报告确认,上年未分配利润894,997,476.85元,加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9,291,170.83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9,384,392.58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72,392,088.05元,2014年度未分配利润1,242,512,167.05元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4年末总股本1,326,092,9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0,874,388.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15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共计749,500万元,授信期限壹年。
七、审议通过《关于高层管理人员2014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利益相关董事钟崇武、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奖励,本次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653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分配2014年度奖励薪酬。
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序号第二、三、四、五、七、八议案均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方大特钢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方大特钢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方大特钢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大特钢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1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在会议前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序号为一、二、三的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2014年年度报告》、《方大特钢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方大特钢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2015-01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3日 9点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3日
至2015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3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特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手续
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1日、22日8:30-11:30,14:00-16:30
2015年4月23日8:30-9:0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传真:0791-88386926
联系人:郑小昕、陆蓓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