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下午14:00在成都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77.78%。其中,董事秦立先生、姚文虹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分别委托董事颜广彤先生、臧晶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关于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扩充曲轴生产线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同意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在内江市城西工业园新建厂房内投资13980万元,扩充两条曲轴生产线,以巩固、拓展曲轴中高端市场,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袁敏璋、唐琳、张彬做了述职报告。
上述第5、6、7项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3、4、6项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通知于2015年3月6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在成都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60%。其中监事董晶女士因身体原因请假,委托监事冯琨女士代为表决;监事牛坤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职工监事赵刚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对公司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通过对公司财务和运作情况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结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状及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三、五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