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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2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3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3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5)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3月20日)办理了本基金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本基金在除息日当天(2015年3月23日)暂停办理转换业务。

      (7)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

      旗下基金所持正邦科技股票

      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14年12月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正邦科技(002157)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14年12月5日的有关公告)。

      2015年3月16日,本管理人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正邦科技(002157)复牌交易,2015年3月17日显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该股票的公允价值,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管理人自2015年3月17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正邦科技(002157)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