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及
结算收益的公告
关于按期收回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及
结算收益的公告
201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15-00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及
结算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2014年9月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签署了《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0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大晟资产应收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分别购买了30,000万元和20,000万元的信托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均至2015年3月16日止。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汽研临2014-014”、“中国汽研临2014-033”号公告。
2014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重庆信托支付的对“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0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自2014年4月11日至12月20日的结算收益1767.53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汽研临2014-044”号公告。
2015年3月16日,公司收到重庆信托支付的“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0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本金及结算收益306,008,219.18元、“大晟资产应收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产品本金及结算收益208,876,717.75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到的上述理财产品结算收益共计1488.49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收款凭证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