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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201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上述业务申请的,将被视为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

      基金合同存续期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9,999,9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

      注:M为申购金额,场内申购费率与场外申购费率均如上表所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赎回时,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即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通过场内赎回时,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为1份的整数倍,但最高不能超过99,999,999份。

      4.2 赎回费率

      ■

      注:Y为持有期限,场内赎回费率与场外赎回费率均如上表所列。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5年3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A级别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业务。

      本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发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自2015年2月6日起暂停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万元以上的转换转入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5.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5.2.2.1本基金与非货币型基金之间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2.2货币基金转至本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将货币基金转换至本基金的,暂不收取转换补差费(招商银行网上支付渠道除外),本公司恢复收取转换补差费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5.2.3本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1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2.4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各代销机构日常转换业务的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期定额申购、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期不定额申购最低设定标准金额为500元。

      6.2定期定额转换、定期不定额转换业务

      本次在“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开通的定期定额转换、定期不定额转换业务为本公司旗下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级:519999/B级:519998)定期转换为本基金。定期定额转换起点份额为200份,定期不定额转换最低设定标准份额为500份。

      6.3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各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有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公司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公司将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上述资料。

      2、有关本基金在各代销渠道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