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2015年3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版:信息披露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的申报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73元/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3月18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271,200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0,143,001,500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1,267.88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5年3月19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1,356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563.50倍。

      4、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3月17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经核查确认,10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0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3,994,776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71,20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3月18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271,200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0,143,001,500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1,267.88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5年3月19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1,356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563.50倍。

      三、网下获配投资者信息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配售对象为226个,有效申购数量为271,20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了配售。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配售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时间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

      由上,A类、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0%、20%。A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B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投资者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

      ■

      ■

      

      ■

      ■

      ■

      注:(1)“获配数量”系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及《发行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投资者类型”中A类系指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B类系指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C类系指其他投资者;

      (3)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获配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五、持股锁定期限

      获配投资者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林吾嘉

      联系电话:010-56510911

      发行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