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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5年第1号)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线代销旗下基金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时间的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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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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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5年第1号)
    201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4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34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2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杨吉贵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深圳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供贸事业部总会计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民政部民福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协调部副主任、主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蔡敏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任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干部科科长,上海市医药管理局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党支部书记,上海五洲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共上海市组织部企业干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主任,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总裁等职。现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总裁,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发展经济学系系主任,兼任广州产权交易所集团首席经济师、广州市金融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青岛市国际投资促进咨询顾问、云南省经济顾问等职。

      2、监事会成员

      郑新林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兴业银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同业业务部总经理等职。

      刘冲先生,监事,本科学历。曾任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团资金管理部主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与销售总部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历。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银华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行长,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审查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文辉先生,硕士学历。近十三年证券行业从业经历,先后任职于平安保险集团投资管理中心、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和基金投资管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大成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14年8月6日起任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总监

      牟其峥女士,研究部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十余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57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本行共托管基金33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净值为765.27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1、直销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广场7号楼

      联系人:赵玉娇

      咨询电话:021-22211877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赵天杰

      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三)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曾鸣

      电话:021-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8211

      网址:www.sywg.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朱玉

      电话:021-545099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网址:http://www.fund123.cn/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胡璇

      电话:0571-88911818

      网址:http://www.10jqka.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四)直销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广场7号楼

      联系人:赵玉娇

      联系电话:021-22211997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五)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陈素彬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陶坚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0377

      联系人:梁美锋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梁美锋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力求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级短期融资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待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同业存单,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方法,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当期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市场结构变化和短期资金供给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各剩余期限、利息支付方式和再投资便利性),并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特征(日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和市场流量)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量。

      2、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优先考虑安全性因素,选择央行票据、短期国债和短期融资票据等高信用等级的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在基金的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首先将各种券种信用等级、剩余期限和流动性进行初步筛选;然后,根据各券种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结构合理性评估其投资价值进行再次筛选;最后,根据各券种的到期收益率波动性与可投资量(流通、日均成交量与冲击成本估算),决定具体投资比例。

      3、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预判,结合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要求及其相关的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上升时,本基金将通过增加持有剩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下降时,则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4、回购策略

      根据回购市场利率走势变化情况,在较低时本基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正回购操作循环融入资金进行债券投资,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另一方面,本基金将把握资金供求的瞬时效应,积极捕捉收益率峰值短线机会。如新股发行期间、年末资金回笼时的季节效应等短供求失衡,导致回购利率突增等。此时,本基金可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拆借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2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3.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5.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6.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7.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8.“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 1.00 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其他资产构成

      ■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兴业货币A

      ■

      兴业货币B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7月18日刊登的《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本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人员的从业简历的详细情况,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3、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直销机构、注册登记机构信息。

      5、 在“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了基金的募集时间以及募集情况的说明。

      6、 在“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有关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及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之时间的说明;删除了有关于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的内容。

      7、 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基金业绩表现的内容。

      9、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服务内容。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