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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04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李慧慧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向子公司台州市聚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888万元人民币,其中9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50万元人民币增至1,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子公司上海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增至3,500万元人民币。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06。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止2015年2月1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4,847.1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950号《关于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47.1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方案实施、并对办理有关手续等事项全权处理。同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07。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同意公司可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08。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3月13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言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5年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847.1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5年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950号《关于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47.18万元人民币。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47.18万元,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06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聚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瑞塑胶”)、上海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民生物”)

      ● 增资金额:分别对聚瑞塑胶增资人民币2,888万元(其中9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对聚民生物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

      一、增资概述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台州市聚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与《关于对子公司上海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以现金向子公司聚瑞塑胶增资2,888万元人民币,其中9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与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聚瑞塑胶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子公司聚民生物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其扩大生产与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聚民生物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聚瑞塑胶

      注册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慧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塑料粒子改性加工、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4年9月30日,聚瑞塑胶的资产总计为336.3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2.58万元,2014年1-9月,净利润为61.63万元。

      1、聚民生物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888号第6幢

      法定代表人:李慧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5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生产(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生物科技领域内(除食品、药物、血液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输液用聚烯烃多层共挤膜制造、加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类、二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

      截至2014年9月30日,聚民生物的资产总计为4,519.2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41.20万元,2014年1-9月,净利润为442.26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聚瑞塑胶、聚民生物的增资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优化聚瑞塑胶、聚民生物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项目建设,增强其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会对聚瑞塑胶、聚民生物未来的运营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07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47.1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5年3月18日,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制药”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847.18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使用4,847.1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新增年产14000万袋非PVC软袋大输液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7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6.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5,173.10万元。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刊登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5,112.5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较预计金额多60.56万元,系发行费用估计略高所致。截至2015年2月13日,公司该等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8号)验证。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拟分别投入新增年产14000万袋非PVC软袋大输液项目、年产4000吨非PVC膜用改性聚丙烯粒子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2月15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847.18万元。公司拟使用4,847.1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新增年产14,000万袋非PVC软袋大输液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拟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5年3月18日出具了天健审[2015]950号《关于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847.18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847.18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847.18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950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950号《关于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5年3月18日,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制药”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同意公司可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7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6.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5,173.10万元。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刊登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5,112.5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较预计金额多60.56万元,系发行费用估计略高所致。截至2015年2月13日,公司该等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8号)验证。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在上海浦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东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募集资金,且公司已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及其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1、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度而定。

      就上述定期存款的管理,公司承诺,(1)任何一期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每期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若续存,相关资金必须先划转至专户后再办理续存,通知保荐机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程序;(3)公司不会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4)公司不会在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会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5)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应将存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6)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对上述定存限额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就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公司承诺:(1)投资品种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同时限于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2)不得是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3)相关产品不得质押;(4)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5)公司将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限额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含13,000万元)。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存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同意公司可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收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存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同意公司可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和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硕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硕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还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一职。

      王硕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王硕先生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李慧慧女士暂时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