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5—02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 月20 日收到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 年3 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票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本次减持前,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41,292,7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减持后,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31,292,7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9%。
至此,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14年8月26 日至2015年3 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39,9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3 月 23 日
河南银鸽示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银鸽投资
股票代码:60006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漯河市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39号楼11层
通讯地址:漯河市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39号楼11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5 年3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鸽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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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孟学民
注册地址:漯河市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39号楼11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营业期限:2008年5月15日至2018年12月3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1100100002867
组织机构代码证:66889348-6
税务登记证号码:41110366889348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本运作、企业并购、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和管理;投融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通讯地址:漯河市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39号楼11层
邮编号码:462000
联系电话:0395-3112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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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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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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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减持银鸽投资股票,其目的为获取股票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银鸽投资股票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鸽投资股票41,292,776股,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5.00%,为无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银鸽投资股票1000万股,占银鸽投资股票总股本1.21%,成交价格为5.64元/股。
截至2015年3月19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银鸽投资股票31,292,776股,占公司总股本3.79%,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银鸽投资股票。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4年9月30日收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银鸽投资股票11,800,000股,占银鸽投资股票总股本1.43%,交易价格4.81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陈丹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学民
2015年3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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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学民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