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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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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5-026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明春先生、副董事长侯琦先生、董事于明女士、任松国先生、张永森先生、张连起先生、监事郭瑜先生、陈梁先生递交的辞呈。因工作原因,李明春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侯琦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副董事长、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于明女士、任松国先生、张永森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张连起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郭瑜先生、陈梁先生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钱明杰先生任期届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务。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监事。

      公司对李明春先生、侯琦先生、于明女士、任松国先生、张永森先生、钱明杰先生、张连起先生任职公司董事会期间,郭瑜先生、陈梁先生任职公司监事会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5-027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副董事长侯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授权委托2名,部分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900,910.28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45,386.45 元,加年初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798,641,075.8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9,786,462.27元。由于没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拟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及确定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工资管理以及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的规定按月发放,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2015年度总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方案。

      对公司独立董事给予5万元津贴(税后),对其他董事、监事给予1万元津贴(税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此议案,则公司将增补公司董事至9名。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李明春先生、侯琦先生、于明女士、任松国先生、张永森先生、张连起先生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独立董事钱明杰先生任期届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王殿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宋寅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原晋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5年3月27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交了《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5)第BJ06-034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其他重大事项2所述,青鸟华光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通字1351号),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青鸟华光公司立案调查;2015年1月4日,青鸟华光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截止财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青鸟华光公司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于上述强调事项,董事会说明如下: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及相关人员将积极主动地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调查工作,并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付款项予以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要求,本着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的原则,公司对长期挂账、结算尾差,且账龄在10年以上、长期联系无果的应付款项进行了梳理,现对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应付款项2,141,142.85元以及金额超过5万元但经确认确实属于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839,485.56元进行核销。

      核销的以上应付款项金额为2,980,628.41元,其中母公司核销1,833,936.89元,子公司潍坊青鸟华光电池有限公司核销811,999.82元,子公司潍坊北大青鸟华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核销334,691.7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寅虎先生:男,41岁,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衡阳南岳潇湘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安舜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王殿斌先生,男,51岁,曾任北京香港戎氏装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北京香港大同油漆工程有限公司大陆首席代表。现任北京海湾浪欣装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原晋锋,男,42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证券部职员、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现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5-028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青鸟华光 公告编号:2015- 029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4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4日

      至2015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1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做的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社会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4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登记及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宫东街6号

      联系电话:0536-2991601

      传 真:0536-8865200

      邮政编码:261061

      联 系 人:刘世祯、原晋锋

      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5-030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郭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2名,实到监事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郭瑜先生、陈梁先生已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陆威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提名鞠銮胜(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须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没有发现侵害股东、公司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和变更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6、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 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并审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董事会就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威,女,51岁,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北京市电视配件三厂担任助理工程师,北京钧铭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会计,北京金亿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计。现任鸿基(北京)典当有限公司主管会计。

      鞠銮胜,男,43岁,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潍坊录音机公司办公司文秘,潍坊华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企管部科员,潍坊华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文秘,本公司企管部科员。现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开发部经理。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5-031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5日起停牌。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股票需延期复牌。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定于2015年4月3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形式召开,届时本公司针对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5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本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刘世祯、原晋锋

      2、电话:0536-2991601

      3、传真:0536-8865200

      4、邮箱:600076@hgmail.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