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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0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以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江志斌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楼光华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唐继锋董事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刘罕副董事长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彧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详细内容请见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2014年末的总股本143,448,33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868,966.64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6,348,220.73元结转下年度。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情况的议案”;

      《2014年度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情况”;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

      1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彧、刘罕、唐继锋、陈虎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该项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增补方少华先生为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已由公司提交至交易所,在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2项、第4至7项、第14项及第17项议案以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请见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少华:中国公民,男,43岁,无其他国家居留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高级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上海)咨询经理,德勤(上海)资深经理,海通开元投资副总裁等。2013年11月至今任中孚和泰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编号:06598),目前兼任创业板上市公司金通灵(300091)独立董事、锐奇股份(300126)独立董事。

      方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08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以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宜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并一致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并一致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置到位,内部控制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节阀项目”的一部分——新建调节阀生产基地项目,是基于该建设项目所对应土地出让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

      8、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8项具体准则。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颁布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余 7 项具体准则要求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 2014 年7 月23 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 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 2014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 5 项具体准 则以及新颁布的 3 项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 年 2月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

      (一) 在2014年以前,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报,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递延收益中进行列报,其中预计一年内结转利润表的政府补助款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7,554,008.35元,调增其他流动负债525,517.21元,调增递延收益项目7,028,491.14元,对负债总额无影响。

      (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合并财务 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按上述准则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11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1月4日,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贸”)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由紫江国贸在2015年为本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最大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2014年,紫江国贸为本公司提供出口代理的交易金额为297.38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的出口销售目标,公司经过洽商,已和紫江国贸签订了本年度的出口代理协议,约定本年度出口代理金额最多为1000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彧、刘罕、唐继锋、陈虎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董事俞世新、殷骏、独立董事楼光华、沈明宏、江志斌(委托楼光华)参与表决。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388号1号楼218室

      法人代表:郭峰

      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各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咨询,承办中外合资、合作和“三来一补”。

      2、关联关系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4.67%的子公司,公司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受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紫江国贸是专业的国际贸易机构,具有丰富的外贸经验,从公司开展出口业务时双方就进行合作,长期以来合作良好,从未发生过不良货款的情况。

      4、2014年关联交易金额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紫江国贸依据出口代理行业收费平均标准酌情给予优惠,向公司收取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和为代理该笔业务所垫付的相关费用(包括报关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等)。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紫江国贸收汇后5个工作日将货款划给公司(按收汇当日汇率);在紫江国贸顺利全额收汇并且收到公司开具的符合税务局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含退税款金额)3个月后,将退税款付给公司。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2015年1月4日,公司与紫江国贸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协议累计交易最大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如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协议自动终止,由双方重新协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本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由于出口业务的专业性和相关手续的繁琐,考虑到人工成本和交易效率,我公司通过专门的出口代理公司操作,由他们负责制作单证、出口报关、报验、配船出运、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事务。紫江国贸是专业的国际贸易机构,具有丰富的外贸经验,与公司长期以来合作良好,从未发生过不良货款的情况。因此,除了客户有特殊要求外,我公司出口业务都通过紫江国贸进行出口代理。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和协作的精神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沈明宏先生、楼光华先生、江志斌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与紫江国贸签订的《出口代理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12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34号文核准,于2006年7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6.0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9,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492,3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47,631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6 年7 月26 日全部到位,已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万会业字(2006)第69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07年公司已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已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9月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的要求,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已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已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以下简称《管理协议》),《管理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管理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截止2014年12月31日,“5万台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中的3.5万台压力传感器部分已经建成并于2009年8月正式投产,2014年实际生产数量约21038台,尚未达到项目设计产能;1.5万台电磁流量传感器部分因市场销售增长较慢,目前产能建设尚未全部完成,本年实际生产数量为37台。该项目本年度共实现效益470.86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3月28日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及各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万元购买上海浦发银行90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14.10.31-2015.01.28,收益率为4.50%/年;子公司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万元购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101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14.11.25-2015.03.06,收益率为4.50%/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12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7日,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节阀项目”的一部分——新建调节阀生产基地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11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原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水处理集成项目”变更为“调节阀项目”。调节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595万元:其中847万元收购并增资上海大通仪表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元与黄河合资设立上海威尔泰自动化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在崇明工业园区新建调节阀生产基地;补充调节阀项目流动资金1548万元。

      目前该项目尚剩余流动资金794.55万元尚未投入。

      二、本次终止实施的具体原因

      上海威尔泰自动化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在崇明工业园区注册成立,具体实施新建调节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成立以后即与崇明工业园区洽商生产基地的土地购置事宜。由于国家土地政策日趋收紧,土地出让的条件也一再提高。2014年11月,崇明工业园区在挂牌出让园区内地块时,大幅提高了投资强度、项目产出以及税收强度等指标,并在土地招标文件中载明未达到设定的上述指标时,将会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根据本项目拟投资的实际情况,在对照土地出让条件后,公司认为无法达到上述设定的指标,如果继续按照原先的计划购买土地并建设调节阀生产基地,将可能发生因项目产出及税收指标不达标而被收回土地的巨大风险,因此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中有关新生产基地建设部分的内容。作为新建生产基地建设主体的上海威尔泰自动化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基地并未建设,因此实际并未投入运营,后续将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投资注册该公司的1200万元募集资金重新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节阀项目”的一部分——新建调节阀生产基地项目,可避免巨额违约风险,同时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节阀项目”的一部分——新建调节阀生产基地项目,是基于该建设项目所对应土地出让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节阀项目”的一部分——新建调节阀生产基地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批程序

      《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1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保本浮动利率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年以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4、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后,及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下转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