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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13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南平先生召集和主持,经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沈田丰、费忠新、王林翔向董事会递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278.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28%,实现营业利润11,043.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064.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00,52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息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60,078,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适用期限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拟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天健事务所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何伟校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何伟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92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3月至2003年6月,参加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进修研究生课程结业。1992年12月进入杭州锅炉厂,历任外经处副处长、处长,采购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项目部部长。2008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杭锅电气科技有限董事长。何伟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1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慧芬女士召集和主持,经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278.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28%,实现营业利润11,043.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064.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00,52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息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60,078,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1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适用期限: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投资额度之前有效。

      5、投资品种: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6、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低风险、短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已制订《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实施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董事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品。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1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员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合作,采取由租赁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模式销售公司成熟优势产品,并对租赁公司就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余值回购担保,或通过总包方采用以上模式向最终用户采取融资租赁业务模式销售产品并提供余值回购担保,由公司再对总包方提供相应的本公司产品的余值回购担保。

      在本担保议案批准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核之前累计融资租赁余值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书。

      本次担保已提交杭锅股份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因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无法确定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业务方案概述

      本公告中所提及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共有两种模式,分别如下:

      (一)公司直接通过租赁公司实现销售,对客户提供余值担保,并由客户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将设备融资租赁给客户,公司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融资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费支付给租赁公司。本方式业务模式如下:

      ■

      由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一定额度的框架合作协议,在该额度内双方进行合作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针对具体项目,公司、租赁公司及客户(承租人)三方签订设备合同,由公司将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并向租赁公司开具17%增值税率的发票,由租赁公司直接将货款支付给公司。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融资租赁给客户,客户分期将租赁费支付给租赁公司,在客户未支付完融资租赁费之前,设备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公司将按设备余值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同时与客户签署反担保合同,要求客户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二)公司通过总包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实现销售,对总包方提供余值回购担保

      在该模式下,公司将设备销售给总包方,并根据公司与总包方间合同约定时点收款并发货。总包方通过租赁公司将设备融资租赁给客户,总包方将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从租赁公司获得货款,最终用户在融资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费支付给租赁公司。

      ■

      由公司与总包方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公司将设备销售给总包方,并由总包方按合同约定时点将设备款支付给公司。同时,由总包方、租赁公司及最终用户(承租人)三方签订设备合同,由总包方将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并向租赁公司开具销售发票,由租赁公司直接将货款支付给总包方。租赁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最终用户,最终用户分期将租赁费支付给租赁公司,在最终用户未支付完毕融资租赁费之前,设备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如果最终用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总包方将按设备余值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向总包方承担按设备回购余值承担回购的担保责任。

      三、董事会意见

      1、在目前外部融资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产品销售货款往往不能及时回收,应收款居高不下,通过与租赁公司合作(或通过总包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既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又可使货款及时回笼,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

      2、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对销售客户、总包方、最终用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将从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方面严格控制,在直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下要求客户就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通过总包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实现销售模式下,公司将通过提高最终用户合同生效款比例、要求最终用户对融资租赁公司提供额外担保等方式降低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56%。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8,126.55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85%,除1,000万为对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外,其余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1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已于2015年3月31日发布了201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上午9:30-11:30

      3、接待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濮卫锋; 电话:0571-85387519;传真:0571-85387598。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吴南平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颜飞龙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刘远燕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濮卫锋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18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同协路与大农港路交叉口)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会议审议议题:

      1、《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8、 《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5、7、8、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5年4月20日和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

      式登记。

      (3)出席现场会议时均需带上上述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无原件不得出席会议。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

      邮编:310021 传真号码:0571-85387598

      (三)登记时间:2015年4月20日和4月2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34;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杭锅投票”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杭锅投票”的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15:00至2015年4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

      邮政编码:310021

      联系电话:0571-85387519 传真:0571-85387598

      联系人:濮卫锋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股东参会登记和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南平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颜飞龙先生、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财务负责人刘远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20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列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2、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和修订的上述8项准则和基本准则,其余未修订的继续按原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新制定和修改的会计政策,按照要求的起始执行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公司的影响如下:

      ■

      2、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务报表增加列报“其他综合收益”和“递延收益”项目,核算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4、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告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施行日之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作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本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8、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提交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