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3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阅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5-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4年度末总股本453,34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680,017,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33,362,500股;同时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3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4,938,35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阅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5-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看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到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叙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阅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4年度末总股本453,34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680,017,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33,362,500股;同时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3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4,938,35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阅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5-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7号《关于核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54,900,000股新股,2011年1月,公司采用网下询价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9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21,500,000.00元,扣除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及保荐费61,64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总额为1,859,855,000.00元。2011年1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新股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09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1,859,855,000.00元已于2011年1月11日汇入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基本结算户专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09,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51,345,400.00元。
公司2014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704,957,391.6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0,600,892.56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历年来的存款利息收入109,255,492.56元),至2014年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0年1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于上市地点的变更,2011年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中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公司与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同时与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湖支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后由于宁波银行在常熟市开设支行,为便于结算,监管银行移至宁波银行常熟支行,其账号等不变)、中信银行常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四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四家监管银行的监管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操作,监管银行每月将监管账户的对账单送达保荐人,公司也定期每月向保荐代表人汇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并配合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工作。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于“复合材料绝缘杆塔研发中心项目”资金196,224.00元,合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5,939,740.40元。
2、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复合材料绝缘杆塔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节余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资金5,939,740.40元,公司将节余16,352,259.6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投资意向书》为前提,依据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根据市场行情,各方一致协商确认本次投资以溢价方式进行,最后确定本次投资价格为8元人民币/股。公司本次投资所涉标的股份总额为9166.72万股梦兰星河股份,其中向梦兰集团受让1527.36万股,向星河实业受让1527.36万股,并认购梦兰星河新增发股份6112万股。本次投资价款总额为73333.76万元人民币,其中应向梦兰集团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2218.88万元,应向星河实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2218.88万元,应向梦兰星河支付增资款人民币48896万元。至2014年8月,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梦兰星河股权转让款、增资款688,408,908.01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244,377,600.00元,支付增资款444,031,308.01元。
具体付款情况如下:
(1)2014年6月27日公司向梦兰集团和星河实业各支付股权转让款30,000,000.00元。
(2)2014年7月1日公司向梦兰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92,188,800.00元。
2014年7月21日公司向星河实业支付股权转让款92,188,800.00元。
(3)2014年7月17日公司向梦兰星河支付增资额25,000,000.00元。
2014年8月6日公司向梦兰星河支付增资额63,960,000.00元。
2014年8月13日公司向梦兰星河支付增资额355,024,190.84元。
(4)根据投资协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2014年8月13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基础上先以自有资金44,975,809.16元支付梦兰星河增资款,至2014年8月25日,公司在办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销户手续时,共结息47,117.17元(其中:宁波银行常熟支行28,649.19元,招商银行常熟支行9,635.94元,中信银行常熟支行8,832.04元),据此,自有资金投资梦兰星河增资款应调整为44,928,691.99元。
(二)历年来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2011年-2013年 使用募集资金289,573,984.55元投资年产8万吨钢杆管塔生产线项目
2011年-2014年 使用募集资金5,939,740.40元投资复合材料绝缘杆塔研发中心项目
2011年 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00.00元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根据公司2011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1年3月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
2011年 使用超募资金250,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11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1年3月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3年 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00.00元投资年产15万吨成方焊管项目(根据公司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3年3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1.5亿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15万吨直接成方焊管项目的议案》)
2013年 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13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3年 将年产8万吨钢杆管塔生产线项目结余资金60,326,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13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年产8万吨钢杆管塔生产线项目”的节余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4年 将复合材料绝缘杆塔研发中心项目终止执行结余资金16,352,259.6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1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复合材料绝缘杆塔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节余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4年 使用超募资金688,408,908.01元投资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14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960,600,892.56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复合材料绝缘杆塔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节余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资金16,352,259.60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充分利用外部研发资源继续推进复合材料绝缘杆塔的市场应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1-00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1-006号《关于以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公告》、临2011-007《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1-02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2-005号《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超募资金的公告》和临2013-007号《关于使用1.5亿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15万吨直接成方焊管项目的公告》、临2013=036号《关于对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钢杆管塔生产线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3-037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11号《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复合材料绝缘
杆塔研发中心项目” 并将节余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临2014-025号《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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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施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七个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2014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总负债、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3月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3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4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上述7项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10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01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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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2014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对本公司2014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总资产、净资产、总负债、净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0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1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1日
至2015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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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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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4: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554
联系电话:0512-52122997
联系人:陈良东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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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