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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5-02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7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的独立董事金建委托独立董事康学军代为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长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9,807,532.3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24,700,433.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提取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1,193,434.63元和本报告期处置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1%股权(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追溯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6,865,990.49元,母公司201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993,358,991.50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派发3.9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3,295,164.5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留待分配,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和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决定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1年,年度报酬在2014年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高管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及相关指标说明,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合计 111.4分。根据《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净利润对应的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 1.114倍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75%确定。绩效年薪当年兑现70%,其余30%为延期年薪。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绩效年薪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15年主要经营考核指标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2015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2015年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5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十五、关于计提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结合所属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企业特点、经营状况及资产状态等因素,对其欠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2014年计提鑫亚公司和纸业公司欠款坏账准备93,621.39万元、计提对鑫亚公司和纸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1,370.11万元,共计提114,991.5万元,计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当期损益,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损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十六、关于修改银行理财业务授权的议案

      鉴于各银行机构开展银行理财业务的额度要求和保障公司合理配置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种、期限及额度等需求,决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董事会授予经理机构银行理财业务的权限修改为:全权授予经理机构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需求,在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本数),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含本数)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办理银行理财业务,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银行理财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有效期至董事会决议终止该授权之日止(在计划召开关于终止开展银行理财业务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不得开展新的银行理财业务)。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关于董事会授予经理机构银行理财业务的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时作废。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获取较为稳健的低风险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

      董事会全权授予经理机构:依据决议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的收益情况,具体实施和决定继续或停止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授权有效期至董事会决议终止该授权之日止(在计划召开关于终止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不得开展超过4天期以上的国债逆回购业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5-02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7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史晓丹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总体情况和结果以及判断是适合和恰当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计提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对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5-02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

      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真实反映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结合所属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企业特点、经营状况及资产状态等因素,对其欠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2014年拟计提鑫亚公司和纸业公司欠款坏账准备93,621.39万元、计提对鑫亚公司和纸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1,370.11万元,共计提114,991.5万元,计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当期损益,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损益。

      一、计提鑫亚公司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鑫亚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投资2,450万元,2014年末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131,825.36万元。

      其主要经营粮食购销等贸易业务,已经连续三年巨额亏损,于2013年初开始停止经营,主要任务是清收欠款和销售库存,资产总额不高,且其固定资产所占资产总额比重很低。

      年末按照公司对其应收款余额131,825.36万元扣减鑫亚公司年末资产总额49,822.84万元的差额82,002.5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将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纸业公司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纸业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7.86%),对其投资18,920.11万元,2014年末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20,234.18万元。

      其主要经营纸制品生产和销售业务,已经连续三年巨额亏损,于2013年初停止生产,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年末按照公司对其应收款余额20,234.18万元扣减纸业公司年末资产总额8,615.31万元的差额11,618.8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将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5-02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获取较为稳健的低风险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4年1月),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方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的交易方为“融券方”。标准券: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标准券折算比率: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质押券:指申报提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债券回购交易质押物的债券。

      二、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国债逆回购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3、投资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品种。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资金,是指在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银行账户内可用于开展该项业务的闲置资金。

      5、投资授权

      董事会全权授予经理机构:依据本决议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的收益情况,具体实施和决定继续或停止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授权有效期至董事会决议终止该授权之日止(在计划召开关于终止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不得开展超过4天期以上的国债逆回购业务)。

      三、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据证券公司按加权平均法分析统计,近三年国债逆回购业务日最高时点年化收益率为65%,日最低时点年化收益率为0.01%,近三年平均年化收益率为5.09%,因此,国债逆回购业务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相当于按照约定的利率,将资金出借给国债持有人(即融资方),对方将国债抵押给交易所,由交易所撮合成交,成交后公司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投资收益在成交时即已确定,因此交易不存在市场风险。交易到期后系统将自动返还资金,如交易对方(融资方)到期无法归还资金,结算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通过罚款和处理质押国债等方式向融资方追诉,因此交易也不存在信用风险。所谓风险就是指证券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偿付能力风险,综上所述,国债逆回购业务的风险极低。

      3、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资金。

      (2)公司财务部为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该业务具体负责人为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部为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工作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国债逆回购交易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投入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5-02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关联销售农产品及化肥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浩良河化肥分公司2014年10月中旬才开始恢复生产(年初预计为2014年5月初开始生产),导致产销量较预计减少,向关联方销售尿素金额减少10,758万元。

      2、所属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014以清理应收款和现有库存为首要任务,2014年实际未发生关联购销尿素和钾肥等化肥业务,减少关联销售金额10,034万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浩良河化肥分公司2014年10月中旬恢复生产,预计2015年正常经营,向关联方销售尿素也将随之有所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有国

      经营范围:农林牧渔业,采掘,生产加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物资供应,仓储,金融保险业,文教卫生,社会服务业;承包境外农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农业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展览、展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64.14%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总资产达到1,690.8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03.93亿元,在“2014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109位。2014年,“北大荒”品牌在“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的排名中以462.42亿元,名列第42位。集团总公司自然资源丰富,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经济综合实力雄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指集团总公司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集团总公司控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关联双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系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为保证农业生产经营,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需要从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通过统一采购,所需量大,价格可以大大降低)采购部分尿素等农用物资。同时,公司部分农产品和尿素产品也销售给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加工和流通企业。

      (二)集团总公司地域广阔,区域内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众多,公司处在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之间,运距相对较近,为降低采购成本和经营费用,形成上述农产品和农用物资采购与销售等日常关联业务是必要的,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其形成的利润占公司整体交易及利润的比重较小(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占同类交易总额比例10%左右),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5-02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0日

      至2015年4月21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5:00至2015年4月21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5:00至2015年4月2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5年4月17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5-02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自公司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到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决定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股票正常交易。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2 年、201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从 2014年3月28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北大荒”变更为“*ST 大荒”。

      公司于2015年 3 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2301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12月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7,654.51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0,908.7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980.75万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之规定,比照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条之规定,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自公司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到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决定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