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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5版)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12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9日17:3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383,043,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对2014年度的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到公司、股东及其他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规模不超过8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十、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积累了一定的投资理财专业经验,具备较强的产品筛选及风险控制能力,且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有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拟开展的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完全使用自有资金;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公告编号:2015-01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09]1351号文《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629,2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055,222,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223,001.35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45元,上述资金于2009年12月2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30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2]477号文《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2年7月2日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831,2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700,000,100.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907,339.92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4,633,092,760.68元,上述资金于2012年7月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248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7,109.35万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9.85万元),2014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351.55万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1.1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460.90万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11.01万元)。

      另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款项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人民币19,964.23万元已于2010年度补充流动资金,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14年上半年全部实施完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897.13万元已于2014年上半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宿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在2014年度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135.10万元已于报告期内回款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人民币49,122.1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自200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于2010年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就此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自2012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于2012年7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六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连锁店发展项目、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自动化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专户中,其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不存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5.5亿元。

      2014年,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26.93亿元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内累计实现收益1,050.38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44,3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199.80万元,利息资金4,100.20万元。

      2014年,公司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09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上市公告书,本公司计划对8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80,035.77万元。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款项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人民币19,964.23万元已于2010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0,132.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09年250家连锁店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且连锁店均在2009年及以后开设,部分店面经营没有达到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随着项目实施的推进,已开设连锁店进入成熟稳定期,经营效益逐步提高,该项目效益情况将会进一步体现。

      根据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开业计算,共有232家连锁店在报告期内达到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其中公司调整关闭67家,因此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实际有165家连锁店达到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该165家连锁店预计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158,500万元(含税),2014年1-12月实际实现销售收入839,775万元(含税),完成了预计销售的72%,随着公司对店面终端运营、商品丰富、市场推广等一系列线上线下融合举措的实施,店面的经营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

      注2:物流中心的建成有助于本公司全国各地区的物流整合,在有效保障货源的前提下加快库存周转率,有效节约人力成本和租赁费用,提高作业效率,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配送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扩大本公司定制包销、OEM、差异化产品比例,能够有效加强本公司单品管理能力,从而有助于毛利率水平的提升;同时募集资金还将用于对供应商淡季生产和旺季备货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2)2011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2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上市公告书,本公司计划对21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63,309.28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4,182.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故对租赁店发展项目、自动化物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

      注2:300家连锁店项目尚未全部实施完毕,且连锁店在2011年及以后开设,部分店面经营没有达到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随着项目实施的推进,已开设连锁店进入成熟稳定期,经营效益逐步提高,该项目效益情况将会进一步体现。

      根据30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开业计算,共有111家连锁店在报告期内达到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其中公司调整关闭32家,因此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实际有79家连锁店达到上市公告书判定年限-正常年(开业后第三年)。该79家连锁店预计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466,800万元(含税),2014年1-12月实际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258,017万元(含税),完成了预计销售的55%,随着公司店面功能进一步完善、商品内容不断丰富以及加强终端绩效考核,店面经营质量将得到改善。

      注3:重庆长寿寿星广场店购置项目、厦门财富港湾店购置项目预计报告期内分别实现1.40亿元(含税)、1.50亿元(含税)的销售规模,2014年1‐12月长寿寿星广场店实际实现销售收入1.22亿元(含税),财富港湾店实际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45亿元(含税),分别完成了预期销售收入的87%、97%。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店面进行互联网升级,丰富店面功能,有效吸引客流,增强客户粘性,进一步提升销售。

      注4:物流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通过上述物流基地的建设,能够有效支撑公司连锁网络拓展,尤其是加快推进三、四级市场的连锁发展,有利于内部管理精细化,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商品周转效率,同时为公司线上业务发展提供有效的物流中心平台支撑。公司在上述十五个地区的新建物流配送中心,对于保障公司销售、提升服务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注5:北京、沈阳、成都、广州、武汉等地的小件商品自动分拣仓库项目正加快推进,自动化物流设备将根据仓库建设进度予以投入。自动化物流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满足了公司线上业务的发展需求,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巩固行业地位,提高效益;同时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实体与虚拟销售的物流配送需求,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配送模式,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注6: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进一步提高公司办公自动化的水平,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加强系统安全管理、提升效率;大大提高电子商务系统平台网站的响应速度和后台消息处理的能力,满足更高的性能和销售需求,同时也给顾客带来更完美的购物体验;进一步提高售后服务信息水平,做到服务的多元化,销售的多样化,完善销售与服务的整合。

      注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公司定制、包销产品采购占比,随着定制、包销产品的销售占比的提升,将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毛利率水平的提升;同时募集资金还将用于提升对供应商诸如研发新品、产品销售淡季的资金支持等,进一步提升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分别对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中1家店面实施地点进行变更,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30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中合计14家连锁店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1)2009年非公开发行连锁店发展项目

      ■

      (2)2011年非公开发行连锁店发展项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对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连锁店发展项目中部分连锁店发展项目中合计14家连锁店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前述连锁店实施地点变更后,原连锁店发展项目的投资方案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的影响,而通过本次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有效保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200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9,897.13万元,利息收入8,862.45万元,合计28,759.58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200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9.59%。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28,808.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9,897.13万元,利息收入8,911.1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宿迁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所在地块规划发生改变,建设进度有一定影响,在充分考虑业务需求之后,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宿迁物流中心项目,将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020.78万元全部用于苏州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发表保荐意见。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报告期内仍存放在公司专项账户中。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证券简称:苏宁云商公告编号:2015-015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零售企业经营周期性较强,现金流阶段性波动较大,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理财额度为8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80亿元(含)。

      3、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期限: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资金投向:

      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票据(AB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对象均为高流动性、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订了《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资金投向的确定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明确内部审批程序

      投资理财事项具体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根据市场行情,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集安排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务中心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加强市场的分析和调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为不超过80亿元(含),该理财额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32%,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获得授权,负责对本次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审批。

      四、对公司的影响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亿元(含)进行投资理财,加强短期现金管理。本次投资理财额度是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具体实施时,公司将结合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规划,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以及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事项。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同时投资标的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高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加强安全性管理,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规模不超过8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8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云商 编号:2015-016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短期的风险投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进行风险投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近年来,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渠道不断丰富企业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两年的实施,投资管理团队逐步成熟,对产品的筛选、风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拓宽短期资金的投资渠道,获取较高收益,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进行适度风险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风险投资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

      3、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5、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资金投向包括:

      (1)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包括债券基金(含封闭式债券基金、分级型债券基金等)、混合型基金、股票基金(含指数型基金、封闭式股票基金、分级型股票基金)、保本型基金等;

      (3)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

      (4)信托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股票收益权、票据资产等投资;

      (5)委托理财:公司将财产权委托给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由受托人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银行承兑汇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股票等高流动性资产,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的行为。

      二、风险投资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根据项目或产品的特点,组织专人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项目或产品合规性、风险因素、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经济效益或预期收益、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认为具可行性的,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委托理财业务,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务责任等,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以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委托理财业务中,资金管理中心将派专人负责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资金,避免或者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情况知悉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所进行风险投资将在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主业发展,由于零售行业特点,受节假日、季节等因素的影响,销售回笼资金呈现阶段性波动的特点。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公司拟开展的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风险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对拟开展的风险投资,做如下承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公司积累了一定的投资理财专业经验,具备较强的产品筛选及风险控制能力,且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有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拟开展的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完全使用自有资金;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丰富投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

      (2)公司已经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

      (3)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证券简称:苏宁云商告编号:2015-017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与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在过去三年中的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委托苏宁置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实施的包括各地物流基地、自建店项目在内的各类土建项目提供工程代建服务。工程代建模式是目前工程项目建设较常采用的操作模式之一,采用该种模式,能够有效利用专业化分工,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从而降低成本。本次交易情况如下:

      ■

      2、关联关系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苏宁置业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楼小君,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淮海路68号16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品房售后服务,土地开发,房屋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宁置业作为一家全国性的专业房地产公司,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履约能力较强。

      2014年9月30日,苏宁置业(合并报表)总资产422.40亿元,净资产为11.27亿元,2014年1-9月实现净利润1.52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后与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项目代建框架合同》(以下简称《代建框架合同》),具体单个工程项目由公司、下属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别与苏宁置业或其子公司依据该《框架合同》签署具体的执行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合同方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物流基地、自建店等各类土建工程项目提供代建服务。

      3、甲方主要职责

      (1)组织编报项目建议书:提出项目的性质、选址、功能、规模(包括造价)、标准、工期、质量;

      (2)组织项目相关设计编报工作:包括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商业布局方案和平面规划;

      (3)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

      (4)协助乙方办理与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包括方案规划报批、方案消防报批、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和产权产籍登记等法定建设手续;

      (5)监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6)参与工程交付与竣工验收。

      4、乙方主要职责:

      (1)协助甲方组织相关设计编报工作:包括参与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施工图设计、商业布局方案和平面规划;

      (2)受托办理建设工程招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报批、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产权产籍登记等法定建设手续及所有文书、文件等;

      (3)作为招标代理人为甲方选择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

      (4)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洽谈,经甲方最终认可后,组织甲方与合同方签订相关合同,并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

      (5)负责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期管理、成本控制、协调处理建设中的矛盾,保证工程建设顺利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6)按项目进度向甲方定期报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

      (7)项目建设相关费用审核,为甲方最终项目建设成本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8)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完毕后,负责进行项目相关决算审计工作,经甲方最终确认后方可执行后期项目合同约定的相关履约事宜;

      (9)工程结束后,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整理、汇编和移交工程建设档案;负责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法定建设手续办理;

      (10)合同中约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约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5、合同有效期:

      《代建框架合同》有效期共3年,从2015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各单项工程的时间以单项工程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为准,但最晚不得超过《代建框架合同》届满日。

      6、合同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建费用,包含乙方为甲方所提供服务所有的对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乙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性费用、沟通协调费用、施工指导费用、办公费用、通讯费用、电传和电子数据交换费用、图纸文字照片等印刷费用、差旅费用、招待费用、培训费用、会议费用等。

      结合前期费用执行情况,考虑乙方在物流、自建店项目代建服务过程中的成本投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代建费用标准如下:

      自建连锁店项目:按单个项目建设总投入(不含土地款及相关税费、下同)金额的3%予以支付;

      物流基地等其他自建项目:按单个项目建设总投入金额的1.5%予以支付。

      2015年4月1日(含)之后公司与苏宁置业新签署的代建协议按照上述费用标准执行,2015年4月1日之前公司与苏宁置业已签订未完工交付的工程代建服务协议依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执行。

      综上,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建费用三年累计不超过2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各单项工程计算的具体金额为准。

      7、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代建服务费的30%作为前期管理费用;

      (2)项目代建服务进度款按照进度完工量确认,代建方在每年6月初、12月初上报项目半年度内完工量,经委托方审核后按照核定完工量*费率*90%扣减预付款后的差额在当月底前予以支付;

      (3)项目交付使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代建方上报项目的预决算完工量,经委托方审核后按照完工量的90%对前期已付款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4)工程项目决算后并取得产权证后,双方根据结算定单金额重新计算调整代建服务费,并于30日内进行最终清算;

      在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等额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甲方付款方式可为电汇、支票或承兑汇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根据应付金额,按期支付给乙方。

      8、奖惩措施

      (1)项目代建单位应当按《单项工程委托建设合同》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组织实施;

      (2)项目代建单位不能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工期交付代建项目的,每延迟一天按项目委托代建费总额的0.1%扣减,每提前完工一天按项目委托代建费总额的0.1%奖励,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

      (3)项目成本节超奖惩:除委托方自身原因引起的项目成本节超情形外,因受托方原因造成项目成本超支部分按照超支金额的5%扣代建费,若节约则按照节约金额的5%予以奖励代建单位;

      (4)项目代建过程中若因代建方任何原因造成项目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要违约给予委托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代建方负责全额追偿或赔偿。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代建费用由双方依据相关的成本投入以及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自2012年以来,公司委托苏宁置业集团及子公司为公司物流基地、自建店等工程项目提供工程代建服务,服务期限内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提供了专业、高标准、高效率的工程服务,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完成相关项目交付,确保了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与落实。

      在总结前段合作基础上,为加强规范项目进度、成本、质量控制,通过完善新增明确的严格的奖惩条款,进一步维护了双方的利益。

      鉴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同时为确保前期在建项目的顺利推进,本次公司继续委托苏宁置业集团及子公司为公司开展工程代建服务,预计未来三年内服务费用发生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本次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85%,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审阅本议案后认为: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工程代建服务,确保了公司物流基地、自建店等工程的按时交付使用,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本次公司继续与苏宁置业集团合作,将有利于加强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推进公司自建店、物流基地等项目的标准化批量复制。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定价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18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1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10及议案1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1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总部办公楼14F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传真号码:025-84418888-2-888480;

      邮箱地址:stock@cnsun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4;

      (2)投票简称:苏宁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苏宁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2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⑦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具体规定为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于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具体流程为: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12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多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967/880816。

      联系人:韩羽、陈玲玲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