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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08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对公司201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清查范围包含了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根据公司各项资产状况,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按账龄法和特别计提法共增加计提了52,149,685.08元坏账准备,转销22,901,273.75元坏账准备,本期无转回的坏账准备。

      新增计提的52,149,685.08元坏账准备包括应收账款计提43,990,439.42元,其他应收款计提8,159,245.66元。

      转销的22,901,273.75元坏账准备包括转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258,909.26元,转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642,364.49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494,912,656.78元。

      2、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计提了530,632,782.24元的跌价准备,其中对库存商品计提了398,914,198.25元跌价准备,对发出商品计提92,276,491.42元跌价准备;本年无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

      同时,公司在2014年度积极处理存货,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61,292,067.20元,其中转销库存商品跌价准备367,278,028.97元,转销原材料跌价准备65,170,332.16元,转销在产品跌价准备8,107,643.97元,转销发出商品跌价准备119,258,872.15元,转销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1,460,732.38元,转销低值易耗品跌价准备16,457.57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88,993,287.34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年计提了27,107,968.44元减值准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65,361,988.75元。

      4、投资性房地产本年无新增计提的减值准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388,354.71元。

      5、固定资产本年计提了49,736.46元减值准备,由于拆迁、处置、损毁报废等原因转销了11,709,566.09元减值准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5,141,225.00元。

      6、商誉本年无新增计提的减值准备,转销了3,979,296.41元减值准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40,802,816.75元。

      7、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本年计提了2,530,043.80元减值准备,转销了508,720.49元减值准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余额为2,530,043.80元。

      8、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度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不存在新的减值情况,故未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029,130,373.13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8,857,812.40元,母公司个别报表2014年实现净利润-2,501,489,607.45元,2014年度母公司个别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70,348,574.05元,2014年度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1,537,704.28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口径为基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鉴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预计公司(含子公司)2015年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49,42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类型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销售产品等方式,且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事宜。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执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为确保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尽可能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聘请四川玉峰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执行回避表决。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5年度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公司2015年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提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及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考虑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为尽快达到利润分配的条件,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公司以2014年末盈余公积3,455,121,978.12元中的1,270,348,574.05元用于弥补亏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中,其中第一、二、三、四、五、六、十、十二、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5-009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C18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4年末,公司根据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8,857,812.40元,母公司个别报表2014年实现净利润-2,501,489,607.45元,2014年度母公司个别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70,348,574.05元,2014年度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1,537,704.28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口径为基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鉴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的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5年度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10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6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

      2、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89,80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勇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510700000004075

      税务登记证号码:川国税绵字510700720818660号

      川地税绵字510700591411249号

      设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长虹集团于1995年6月由长虹厂改制设立,2000年长虹集团进行了规范注册。主营业务范围为: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子商务、新型材料、电动产品、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仓储、货运,电子产品维修,日用电器、日用金属产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

      2、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子公司

      (1)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4,975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光清,主要经营范围:平板电源的生产销售,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0.10%股权。

      (2)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市跃进路36号,注册资本:35,908.19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学锋,主要经营范围:电子连接器等的生产和销售,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该公司62.67%股权。

      (3)四川佳虹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昌西路10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胥邦君,主要经营范围:绿化、保洁、房屋中介经纪服务等,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9%股权。

      (4)四川长虹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学军,主要经营范围: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等,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

      (5)四川寰宇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奔月路,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华生,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专用设备、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通讯设备及工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该公司为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工业园内,注册资本:1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世琴,主要经营范围:等离子显示器和其他新型显示产品生产、销售、开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8.75%股权。

      (7)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余晓,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公司预计2015年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49,42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达成了初步意向,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经营具体情形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业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11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绵阳市安昌西路;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洪林;主要从事家电产品、电器、LED显示产品、商用大屏幕显示产品、数字监控产品、车载电器产品、税控机、LED灯饰、电子产品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的维修和销售;电子设备租赁服务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自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业务、进出口代理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及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21,962.97万元、负债总额17,741.10万元,资产负债率80.7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合并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

      2、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明;主要从事家用电器、汽车电子、电子产品及零配件、制冷器件、包装产品、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设备及厂房的租赁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106,325.43万元、负债总额78,162.65万元,资产负债率73.5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合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3、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洪林;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视频产品、视听产品、电池产品、计算机网络产品、激光读写系列产品、数码相机、摄录一体机、机械产品、计算机产品及设备、通讯产品及设备、纸箱、厨房电器、小家电、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泡沫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产品零配件。电子出版物制作;原辅材料的出口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研发生产电视生产线体及模具;网上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设备租赁业务;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投资高新科技产业及实业;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印刷品印刷;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143,289.37万元、负债总额97,831.93万元,资产负债率68.28%,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1%的股权。

      4、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地:江西省景德镇市;注册资本55,962万元;法定代表人:刘体斌;主要从事无氟压缩机、电冰箱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制冷设备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五金配件的加工及销售,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660,453.66万元、负债总额390,706.55万元,资产负债率59.16%,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8.81%的股权。

      5、四川长虹电子部品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县花荄镇;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光清;主要从事高频器件、数字卫星调谐器、高压器件、印刷电路板、网板、模具工装、遥控器、电子类变压器、特种变压器、电感器件、传感器、电路模块、电源适配器、电源、逆变器、电工类产品、无线数据传输、控制器件、照明组件、灯具及控制系统的制造、销售及原材料的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61,711.73万元、负债总额49,389.40万元,资产负债率80.0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器件科技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6、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出口加工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生利;主要从事照明、电子器件、电工及相关领域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27,656.76万元、负债总额23,028.32万元,资产负债率83.2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合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7、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14,384万元;法定代表人:余晓;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331,191.32万元,负债总额:305,351.78万元,资产负债率92.20%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合并持有该公司77.14%的股权。

      8、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中国香港;注册资本:20000万港元;法定代表人:胡嘉;主要从事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进出口贸易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1,339,923.46万港元,负债总额1,292,732.55万港元,资产负债率96.48%,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9、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注册资本:5,123.28万元;法定代表人:莫文伟。主要从事电池系列产品、光电、光热转换利用及太阳能系列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户用发电产品、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庭院灯、太阳能灭虫灯、太阳能光伏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电池类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工产品、电源产品、电池零部件、电池生产线、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节能器具、器材、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品种除外,限制品种凭许可证经营),照明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36,388.55万元,负债总额13,491.99万元,资产负债率37.08%,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64%的股权。

      10、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光清;主要从事亮化工程和节能照明工程设计、维护、施工及相关服务,太阳能光电产品、亮化和节能照明控制系统、光源、灯具、电器、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钢制灯杆及钢结构件制造、销售及安装;亮化和节能照明相关货物、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类似节能产品和工程的设计、制造、施工及相关服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8,509.16万元,负债总额4,553.88万元,资产负债率53.5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合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11、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嘉;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29,969.20万元,负债总额1.97万元,资产负债率0.0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合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266,660.05万元和美元120,000万元,合计1,003,424.05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5年3月30日公布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人民币6.1397元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4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38,000万元人民币和120,000万美元,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担保12,5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担保37,5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担保5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保5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保4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孙公司四川长虹电子部品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20,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120,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外担保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二)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9,676.05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持有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8.81%计算)。

      (三)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对外担保金额为15,674.4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美菱电器2015年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美菱电器股权比例24.88%计算)。

      (四)本公司下属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309.6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目前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通过香港长虹、港虹实业等公司间接持有的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47.28%计算)。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