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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5-018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关关联方进行经常性普通贸易往来的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均签订有未设定总交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个年度的股东大会上对日常经营性往来的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年度确认。

      (二)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度完成与2015年预计情况

      1、关联交易类别:购买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

      2、关联交易类别:销售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预计的增幅按照20%比例计算,2015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4,245,976.65元。

      注2:加(*)标记的公司于2014年新并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并于2014年12月31日新进入医药集团合并范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经营涵盖中成药品、中药材、生物工程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制剂、营养保健品的生产经营等众多领域,主营业务是中成药的生产和销售,因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医药集团前身是天津市医药管理局,其控股、参股有众多产品的医药工业企业和销售网络的医药商业企业,公司与这些企业有历史上形成的业务关系,同时为发展和开拓公司业绩,不可避免地要与这些企业发生一定的日常经济往来,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况介绍请参见附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药品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双方的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购货合同的价格不应高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购货的价格,销货合同的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销货的价格。

      2、《原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上述企业生产所需的中药原材料全部通过公司购买,供货价格以国家和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作价办法确定,对于没有规定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供货的价格。

      3、《药品包装印刷合同》约定:合同印刷品的价格以该公司不高于市场同类加工品种的价格和该公司为第三方加工同类品种的价格为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 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经营中的日常普通贸易往来,与关联企业签定合同有助于公司对药品购销、原材料采购和药品包装印刷的统一管理和调控,能够更好的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销售,尽可能地降低了本公司的综合成本。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双方本次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完全按照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或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而将给其他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附件: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况介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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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