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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2版)

      (四)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5月11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朱哲剑

      4、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设计、研发: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轨道车辆制动系统部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万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万宝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金额:万元

      ■

      (二) 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年6月24日

      2、注册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3、法定代表人:杨光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铸造、精加工及销售;耐磨材料生产、销售;炉料(不含煤、焦炭)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万宝100%的股权,浙江万宝持有安徽盛隆95.3333%的股权,公司通过浙江万宝持有安徽盛隆95.3333%的股权。

      7、财务状况

      金额: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浙江万宝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目前未签订授信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二)为安徽盛隆向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目前未签订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浙江万宝及安徽盛隆企业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浙江万宝向银行授信及安徽盛隆向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孙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此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作银行限定

      境内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

      (四)投资品种和期限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3、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人民币10,000 万元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受市场多种要素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履行程序

      2015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到期日为2014年5月16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账户余额为1,800万元,2014年1月8日赎回理财产品1,800万元;2014年1月16日购买理财产品2,000万元,2014年1月21日赎回理财产品2,000万元。自2014年1月22起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陈利祥先生、总经理陈锋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建林先生、财务总监江学芳女士、独立董事朱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8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发行价格1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4,104,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7,946,340.0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9,157,66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账号为1211025339200025337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8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16,607,698.13元,本年度使用金额56,708,524.62元,截止2014年末剩余金额为37,334,166.11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2014年公司向LINK ENGINEERING COMPANY购置1台汽车NVH惯量制动器试验台VIE13sb0015,合同约定设备总金额1,297,787.00美元, 2013年以电汇方式付款30%,剩余70%以开立信用证的形式分成二次解付, 2014年6月解付60%,保证金人民币金额为503万元,与实际付款金额差异系汇率差,截至2014年12月31日余10%尚未解付,账面余额84万元的信用证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的比例均为100%。

      注2:2013年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用3,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补充流动资金于2014年6月归还1,000万元,于2014年9月归还剩余2,200万元。

      注3:2013年5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于2013年8月、11月、12月分别赎回了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00万、800万和2,000万元,于2014年1月赎回了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8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等四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宝)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子公司浙江万宝、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二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定期存款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4年度未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4年度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用3,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补充流动资金于2014年6月归还1,000万元,于2014年9月归还剩余2,2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尚在投入期,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设立专门存放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其中0元存于定期存款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3年5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于2013年8月、11月、12月分别赎回了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00万、800万和2,000万元,于2014年1月赎回了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800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日期为项目预计实现完全达产的时间,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投项目原预计完工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计划如期投入,但由于大部分设备的采购周期较长,设备的付款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募集资金支付,致使募投项目的付款周期延长,未能如期在2014年7月31日结项;

      注2:预计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后的效益,截止2014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

      注3:“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金额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