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21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可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充分体现公司未来业务由单一集装箱船舶运输向多业务船舶运输及物流上下游产业延伸的战略定位,公司中文名称将由目前的“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将由“ Tianjin Marine Shipping Co.,Ltd. ”变更为“ Tianjin Tianhai Investment Co., Ltd. ”简称“ TIC ”(上述名称变更以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经营范围将在原范围基础上增加:油轮运输;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管理咨询(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具体为: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仓储服务;陆海联运;集装箱租赁买卖;自有船舶、设备、属具、物料、集装箱的进口业务;船舶租赁,自用退役船舶和船舶设备的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不含国际快递);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油轮运输;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的最终表述以政府管理部门最后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名称及经营范围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详细内容请参与临2015-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22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亲自出席3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文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监事会同意文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并提名申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并将此议案提请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详细内容请参与临2015-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个人简历:
申雄:男,52岁,中共党员,天津财经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1999年6月到2013年8月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23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范围
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性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或国债逆向回购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并考虑安全性,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计财部将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计财部建立资金现金使用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使用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2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如下修订:
一、原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登记名称为“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为 “ TIANJIN MARINE SHIPPING CO., LTD. ”
修订为:
公司注册登记名称为“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为 “ TIANJIN TIANHAI INVESTMNET CO., LTD. ”
二、原章程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海运事业,为外贸事业服务,为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经营效益。
修订为: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航运、物流、贸易以及相关金融服务为产业,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物流及上下游产业链的运营、服务及管理投资平台,为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经营效益。
三、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仓储服务;陆海联运;集装箱租赁买卖;自用船舶、设备、属具、物料、集装箱的进口业务;船舶租赁,自用退役船舶和船舶设备的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不含国际快递);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
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仓储服务;陆海联运;集装箱租赁买卖;自用船舶、设备、属具、物料、集装箱的进口业务;船舶租赁,自用退役船舶和船舶设备的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国际货运代理(不含国际快递);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油轮运输;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条款变更后的最终表述以政府管理部门最后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25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不需追溯重述。
2015年4月2日,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 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014 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 号、 41 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5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公告编号:2015-026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4日
至2015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4项议案已于2015年4月2日经过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项议案已于2015年4月2日经过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15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临2015-021、022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时间及地点:于2015年4月23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 武强 闫宏刚
联系方式: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58087380
办理登记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天津中心写字楼3206室
邮编:300051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