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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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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5-012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已于2015年3月27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4月3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5-01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5年4月2日上午9: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乔秋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23,391,778.0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339,177.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4,602,184.62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上年度利润26,668,106.9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8,986,678.00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533,362,138股,加上公司因2015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新增的股份161,669,696股后,以合计总股本695,031,834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27,801,273.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21,185,404.64元结转至下一年度。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该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在该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瑞华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公司拟决定继续聘请瑞华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约定服务。另外根据行业标准和惯例,并结合实际业务量,经公司和瑞华协商,支付其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差旅费等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因部分固定资产因功能降低、面临淘汰等原因,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经所在单位报请公司批准予以处置。处置固定资产原值2,069.78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347.07万元,资产账面净额722.71万元;实现清理收入752.78万元,发生清理支出0.01万元,实现清理净损益31.34万元。毁损拆除旧设备20台,原值975.95万元,已提折旧670.61万元,账面净额305.34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核查,该固定资产因功能降低、面临淘汰等原因,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经所在单位报请公司批准予以处置,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处置固定资产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4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2,430万元(含税),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1,837.98万元(含税),占预计总金额的67.34%,比预计减少10,592.02万元(含税),主要源于公司向北京黄河旋风鑫纳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材料之关联交易金额大幅下降。另外,公司与包含日本联合材料公司在内的部分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数额极小)。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6,93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法违规的内部交易,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该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乔秋生、刘建设、徐永杰、张永建、小六修一郎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制定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变更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已执行运行多年,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运行状况已与制定该标准时发生较大变化,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使计提的坏账准备更加合理以及稳健。

      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运行状况,对公司目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了变更,其程序和内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之增加购买范围的议案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于2015年2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了详细、认真调研,认为证券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安全性、流动性、保本约定方面同样符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要,且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为更加高效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提高综合收益,公司决定在上述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基础上增加购买范围。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本项议案、查阅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之增加购买范围的事项,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股票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5–014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5年4月2日上午11: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文龙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 2014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在2014年经营活动中,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解,认为经其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 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有关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各种因素,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同意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运行状况,对公司目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了变更,其程序和内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之增加购买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之增加购买范围的事项,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日

      与会监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庞文龙 马宪军 乔新锋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股票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5–016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

      以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任何日常关联交易,均应与有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自权限,分别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⑴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560万美元,注册地长葛市人民路200号,法定代表人岛冈宏行,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品种规格的金刚石锯片、刀头,金刚石钻头,金刚石串珠锯,排锯等石材及土木工程用金刚石工具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研究和开发新产品

      ⑵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砂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170万美元,注册地长葛市人民路200号,法定代表人岛冈宏行,经营范围包括:树脂结合剂、金属结合剂、陶瓷结合剂、电镀的金刚石砂轮和CBN砂轮及滚轮修整等金刚石工具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⑶北京黄河旋风鑫纳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本120万美元,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法定代表人乔秋生,经营范围包括:研究、开发、生产人造金刚石及用于合成人造金刚石的粉末材料;销售自产产品。

      ⑷河南黄河旋风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A-2蓝码地王大厦;法定代表人乔秋生。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后业务及技术服务。

      ⑸河南黄河人防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注册地长葛市人民路200号,法定代表人乔秋生,经营范围包括: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防化设备、电磁脉冲系列防护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⑹长葛市黄河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60万元,注册地长葛市区人民路200号,法定代表人曹庆忠,经营范围包括:高低压电器、电子仪器仪表、超硬材料生产设备制造、销售(以上涉及专项管理的凭批准文件经营)。

      ⑺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成立于1938年8月,注册地日本东京都台东区北上野二丁目23番5号,主要经营业务包括金刚石工具,金属加工制品,粉末冶金制品,房地产贸易。

      ⑻河南须河车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注册资本8795万人民币,注册地长葛市钟繇大道北段,法定代表人乔秋生,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专用汽车及零部件。

      2、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⑴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30%股权之联营企业。

      ⑵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砂轮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19%股权之联营企业。

      ⑶北京黄河旋风鑫纳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45%股权之联营企业。

      ⑷河南黄河旋风国际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⑸河南黄河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⑹长葛市黄河电气有限公司为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之合营企业。

      ⑺日本联合材料公司系本公司外资股东,持有本公司7.479%的股权。

      ⑻河南须河车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含超额部分)

      单位:万元

      ■

      2014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2,430万元,实际发生额度为21,837.98万元,占预计总金额的67.34%,比预计减少10,592.02万元。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预计的主要原因是,向北京黄河旋风鑫纳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材料未达到预计的交易金额。另外对日本联合材料公司的交易超出预计。以上交易均按签署的协议和相关的法定程序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运营情况,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辅材料、销售产品。该等关联交易可以在公司和关联人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使公司在减少或节省不必要的投资的前提下,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该等关联交易预计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公司通过实施包括招标、比价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来确保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下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需审议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投票表决时关联董事乔秋生、刘建设、小六修一郎、徐永杰、张永建需回避。

      2、独立董事需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含超额部分追认)和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表意见

      公司2014年的关联交易执行(含超额部分追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对日本联合材料公司的出口交易超过预计,该出口交易源于自发的贸易需求,没有特别,其超额部分的交易价格遵循签署的相关协议)及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法违规的内部交易,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在该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的投票权。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7年4月16日,公司与河南黄河旋风国际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出口框架协议》,公司与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有限公司、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砂轮有限公司、河南黄河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框架协议》。2009年1月6日,公司与北京黄河旋风鑫纳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框架协议》。

      上述协议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长。

      八、备查文件目录:相关协议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5-017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文件的要求,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5-018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因届满离职,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梅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务。

      梅雪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于2014年8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55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梅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梅雪,女,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券分析师。曾就职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运营部门,2014年4月入职,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梅雪女士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南省长葛市人民路200号

      联系电话:0374-6165530 传真电话:0374-6108986

      办公邮箱:hhxfzjb@hhxf.com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5-019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本次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坏账准备是一项会计政策,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多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比例)是会计估计,具体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自身运行情况确定。

      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的计提标准,是2009年根据之前几年的运行情况确定,执行了五年,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运行状况已与制定该标准时发生变化,变更前计提标准已不适用,经咨询业界相关人士,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计提标准,使计提的坏账准备更加合理以及稳健。

      本次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如下表所示:

      ■

      二、变更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变更,不追溯以前年度已发生的会计业务,仅适用于变更当期及其后的会计业务。经测算,按照变更前的坏账计提标准,2014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3,403.29万元(详见附件:坏账计提标准变更影响金额对比表),按照变更后的标准,应计提坏账准备4,348.28万元,相比较多计提944.99万元。多计提部分扣除按15%的所得税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41.75万元后,影响合并报表利润803.2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已执行运行多年,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运行状况已与制定该标准时发生较大变化,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使计提的坏账准备更加合理以及稳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运行状况,对公司目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了变更,其程序和内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运行状况,对公司目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了变更,其程序和内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下转8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