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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4 年9 月15 日公司同安信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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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天津街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预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的以下情形:
(1)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3、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4、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01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没有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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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879,349,028.36元。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2015-01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4日
至2015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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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15 年4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4 月 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10、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追认2014年度及预计201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昊融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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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持股凭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期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行龙、郭凯
联系电话:0432-65610887
传 真:0432-65614429
地 址: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大街54号
邮政编码:132311
2、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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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宿跃德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宿跃德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宿跃德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宿跃德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资扩股进展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昊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的通知,昊融集团增资扩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更名为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壹拾亿元。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