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019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应有7名董事参与表决,实有7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大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松辽”)因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公司大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申请借款,亦庄国投同意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北京松辽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35%(同期贷款利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李小平先生、刘峰先生、唐雪峰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的其他四名董事(其中三位为独立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为临2015-02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公告编号:2015-020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1栋2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1日
至2015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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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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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4月20日下午17:30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1栋17层。
(三)登记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联系部门: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办公室
1、邮政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22号
2、邮政编码:110101
3、联系人:孙华东、卓仪若
4、联系电话:024-31387078、010-81057909,传真:024-31387077,010-81057978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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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4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021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向公司大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松辽”)因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公司大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35%(同期贷款利率)。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议案,借款期限为24个月;2014年10月27日由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该笔2,9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展期期限至2015年4月28日。
●关联交易的影响:
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满足经营需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松辽因资金周转的需要,向公司大股东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35%(同期贷款利率)。
亦庄国投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有关规定,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以传真方式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小平先生、刘峰先生、唐雪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及三位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中,借款方北京松辽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贷款方亦庄国投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芦永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896,502.98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幢
主营业务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自有办公用房出租
关联方控股股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三、交易标的
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期限为六个月,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5.35%(同期贷款利率)。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满足经营需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以传真方式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小平先生、刘峰先生、唐雪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及三位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满足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本关联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议案。2014年10月29日,北京松辽、亦庄国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展期合同》,该笔委托贷款展期期限至2015年4月28日。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