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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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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的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叶利明和徐凤娟为夫妻关系;叶盛洋系叶利明和徐凤娟的儿子;叶美玲系叶利明的姐姐;叶建中系叶利明的哥哥;徐建国系徐凤娟的弟弟;王永祥系徐凤娟的舅舅;马荣法与马荣根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二)主要产品
自设立以来,同轴电缆、数据电缆一直为发行人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直在75%以上。公司拥有包括内外导体加工、编织生产、护套生产、成圈、包装等生产加工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和一流的工艺技术,是国内少数规模化生产高品质75欧姆同轴电缆和数据电缆的企业之一。
公司自2010年底开始研发高频头,2013年5月取得商务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资质后,下半年开始批量生产,当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52%,2014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6.08%。
公司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固定网络等各种标准的信号传输系统。
公司主要产品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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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射频电缆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导体材料、绝缘材料及护套材料等;高频头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铝主体材料、塑件材料、电子料及印刷线路板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从源头保证了生产的顺利实施。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射频电缆行业竞争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市场射频电缆市场相对成熟,客户品牌忠诚度高,注重产品品质和供应商的综合配套服务,对价格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美国通信及广电网络发达,本身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加之市场机制灵活,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在多年发展后,形成相对其他发达地区较多的大型综合企业,面向全球中高端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并将制造能力逐渐外包转移,成为全球主要射频电缆市场集散地。
中国等新兴国家市场空间巨大,但客户对价格较敏感,对品质、性能和服务要求相对不高,整体利润水平相对较低。受行业标准、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影响,新兴国家射频电缆行业产品同质化情况比较严重。此外,由于知识产权保护难度较大,一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向市场,在短期内容易被大量仿制,从而抑制了本土企业研发和创新的积极性,射频电缆行业发展受到一定制约。因此,行业竞争主要集中于同质化严重的低端产品领域,恶性价格竞争和无序竞争情况突出。
2、发行人射频电缆产品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专注于射频电缆制造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75欧姆同轴电缆产能超过40万公里,位居行业前列。根据光电线缆分会统计,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75欧姆同轴电缆销量在内资企业中居第二位。公司规模上的优势确保了对客户供货的及时性,降低了客户的综合采购成本;同时,确保了公司的单位制造成本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面积合计为118,546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合计账面价值原值为3,591.55万元,账面净值为2,987.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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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土地均已抵押。
(二)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如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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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4年对商标进行了防御性保护注册,将表中第4项商标注册类别扩展至第6类;公司亦新注册了■和■2个防御性商标,■的类别为:18、21、22、25、43、44,有效期均至2024年;■的类别为:6、7、8、15、16、17、19、20、23、24、35、36、37、38、40、41、42、45,有效期均至2024年。
(三)专利与著作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获得专利21项,软件著作权6项。
1、 发行人已获得专利权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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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已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如下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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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盛洋电器。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盛洋电器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无控制的其他企业,也未通过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盛洋电器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盛洋电器、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发行人向盛洋电器租赁厂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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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盛洋电缆与盛洋电器签订租赁合同,向盛洋电器租赁厂房。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公司向盛洋电器租赁部分厂房及仓库作为盛洋电缆护套材料生产车间,租赁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平方米80元,租用面积由每年年初双方确定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租赁价格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未损害任何一方利益。
由于护套材料设备搬回本公司自有厂房进行生产,2012年4月,经本公司与盛洋电器协商,不再租用盛洋电器相关车间,解除原有厂房租赁协议。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关联担保,全部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融资担保。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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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应付款系公司应付盛洋电器租用部分车间的租赁款,已于2013年内支付。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2年、2013年及2014年的关联交易业经中汇所审计,并在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中已经作了充分披露;该等关联交易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之情形。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仅为承租控股股东相关厂房,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担保,均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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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盛洋电器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44.4425%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2月4日,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实收资本为1,500万元,叶利明、徐凤娟分别持有其70%、3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叶利明,注册地为禹陵乡丁斗弄塔山工业小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杨柳风”干发干胶器系列产品及配件,电线,电缆,纺机配件,五金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叶利明
身份证号码为33060219591002****,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森海豪庭。叶利明先生自2003年以来一直担任公司及前身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徐凤娟
身份证号码为33060219610305****,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森海豪庭。徐凤娟女士长期担任公司及前身企业的重要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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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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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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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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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项目指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返还。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86%、4.31%和17.70%。
(三)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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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加,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保持平稳,其中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存货、预付账款及应收账款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53%、98.23%和97.85%,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随着厂房设备增加,公司非流动资产持续稳步增长。
2012年末尚未到期的长期借款7,900.00万元因将于一年内到期而被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3年末非流动负债全部为长期借款;2014年末尚未到期的长期借款5,110.00万元因将于一年内到期而被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末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其中长期借款余额为5,250.00万元。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为53.00%、48.31%和46.2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银行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合计占负债总额的96%以上。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负债结构与资产结构相匹配,符合公司经营特点。同时,因公司银行信用较好,间接融资能力较强,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本息的风险。
2、盈利能力分析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3,458.58万元、34,632.43万元、39,768.11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4,729.44万元、4,771.01万元、6,531.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004.69万元、4,011.94万元、5,500.54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公司主营产品为同轴电缆、数据电缆和高频头,其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0%以上,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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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4.88万元、4,865.58万元和6,634.2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合计为11,984.72万元,三年净利润的合计为13,531.20万元,二者基本匹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56.37万元、-4,398.33万元和-4,396.24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几年保持了一定的生产设备和厂房投入,以确保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品质的不断提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356.37万元、4,398.39万元和4,434.45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79.86万元、1,222.17万元和-2,538.7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源于银行借款,2013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较2012年末增加了3,603.36万元,且当年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224.76万元,因此当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较大的正数;2014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较2013年末变动很小,且当年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256.00万元,因此当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较大的负数。
4、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未来趋势
①资产规模大幅增长
公司拟于2014-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如果在此期间内实现A股上市,则可直接募集资金。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及固定资产购建,公司将增加银行借款,扩大间接融资规模。公司的销售规模将逐步扩大,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其自身生产经营积累将增加资产总额。
②资产负债结构更加稳健
公司一直重视构建并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保持适当的负债规模及其结构、合理的现金储备。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债务结构更加合理,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盈利能力未来趋势
①产能逐步扩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将平稳增加
虽然公司的生产规模、技术实力、产品质量等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但与国际大型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产品结构相对单一,抵抗行业周期波动的能力偏弱。2013年5月公司获得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资质,之后公司开展了高频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预计未来高频头将成为公司的重要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将改变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仅限于射频电缆的现状,成为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
若本次发行成功,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大数据电缆生产规模,同时利用自有资金投资50欧姆同轴电缆和超高频75欧姆同轴电缆等项目,整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收入将平稳增加,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实现公司产业链横向及纵向的深化发展。
②坚持品质领先策略,保持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增加公司的利润
公司品质管理严格,已通过UL、CE、ETL、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获得了海外大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将坚持品质领先策略,积极拓展高端客户,提高公司知名度,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2015年一季度经营和业绩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和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国家产业及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结合市场情况、公司今年以来实际经营情况和订单情况,本公司预计,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同期增长 0%-10%;但在营业收入稳中有升的同时,由于大量固定资产于上年底转固、2015年开始折旧和停止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合计金额较大,预计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下降幅度为0%-10%。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以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上述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支付股东股利时,将依法代为扣缴公司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公司按下述顺序进行所得税后利润的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由股东大会决定提取任意公积金与否及提取比例;(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近三年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201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2013年进行了利润分配,具体情况为:2013年4月25日,经发行人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6,8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132,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上市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成功,发行前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与新增加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并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最新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六、(一)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叶脉通用
叶脉通用成立于2006年9月18日,注册资本37,420,718元,现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叶脉通用注册地址为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东路1416号,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通用电缆、网络线、计算机网络设备、高频头、PVC、电缆辅料;加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实际从事的业务为:数据电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叶脉通用总资产283,707,363.95元、净资产53,876,634.42 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0,803,614.08元,净利润4,324,865.72元(经中汇所审计)。
2、上虞盛洋
上虞盛洋成立于2007年1月5日,注册资本5,137,470元,现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虞盛洋注册地址为上虞市道墟工业区,经营范围为:镀铜铁丝、拉丝、五金配件、通信器材制造、销售。实际从事的业务为:主要生产、销售铜包钢等产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虞盛洋总资产10,726,317.95元、净资产4,556,740.42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8,383,896.59元,净利润202,081.08元(经中汇所审计)。
3、富泽世
富泽世成立于2006年6月23日,注册资本10,000港元,现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富泽世注册地址为UNIT 503,5/FL., SILVERCORD, TOWER 2, 30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同轴电缆、电子线、网络器材、卫星接收器材。实际从事的业务:销售同轴电缆、数据电缆、电子线等产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富泽世总资产409,105.02 元、净资产-140,659.35 元, 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222,830.07元,净利润-18,744.69 元(经中汇所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为两部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千兆/万兆以太网用6A及7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立项、环保批文和土地保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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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总需求为30,55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22,687.92万元。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的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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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战略,与本公司现有的营销渠道、技术及管理资源相匹配,能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市场份额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及增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大,2012年、2013年、2014年度,上述比例分别为87.33%、85.94%、83.07%。公司上述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杆、铜丝、电解铜、黑铁丝、铝镁丝、铝箔、铝锭等金属材料及PE料、PVC材料、ABS等化工材料。
报告期内,以铜、铝为主的金属材料及PE、PVC等化工材料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虽然公司在与上下游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对铜类金属材料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为主的采购模式,对其他主要原材料采用“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是,如果原材料采购的价格出现上升而公司未能较好应对,仍然会对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同轴电缆业务下滑的风险
同轴电缆业务是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轴电缆销售量分别为36.84万公里、33.41万公里和37.86万公里,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7.49%、69.70%和66.07%。
发行人同轴电缆主要应用于有线通讯领域,包括有线电视分配网络、卫星电视网络以及监控网络等,主要客户为百通、TFC等国际大型企业。如果未来有线电视分配网络、卫星电视网络新建及更新速度降低,导致百通、TFC等国际大型企业对发行人同轴电缆采购量减少,将给发行人带来较大经营风险。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同轴电缆、数据电缆、高频头,受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并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的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7%,未发生变化。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出口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94%、78.25%和83.72%,出口收入占比较高,出口退税率变动将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保持稳定,但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并导致出口退税率大幅变动,将对公司所处行业出口规模造成较大影响,并影响公司出口收入及盈利水平。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千兆/万兆以太网用6A及7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尽管公司已在募投项目前一代产品5e和6类数据电缆的生产和管理方面拥有3年以上的经验,并且两类产品在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存在较大共通性,但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设备供应拖延、施工管理不善而导致项目不能如期投产的风险;在项目建成后运营阶段可能存在产品研发能力不足、管理能力较弱而导致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新增22.8万箱6A、7类数据电缆的生产能力,产能扩张速度较快。该项目的实施将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档次,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但公司项目实施完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开拓与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并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生产能力无法充分利用,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共实际持有公司70.122%的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的实际持股比例为52.569%。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给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人力资源风险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根本保障,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能否维持公司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的发展动力。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急需引进大量具有行业经验、创新能力的技术研发人才、国内外市场营销人才以及其他中高级管理人才。随着我国射频电缆行业的发展,业内对上述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虽然发行人采取了多种措施稳定人员队伍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人才流失及人才短缺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重要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紧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发生时,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正在执行的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12月30日,发行人与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长期买卖合同》,约定2015年度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每月供应30-50吨的SCR铜丝,以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需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2014年12月28日,发行人与绍兴市力博铜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2015年度绍兴市力博铜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供应至少500吨的铜杆、铜丝,以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需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2014年12月30日,发行人与上海金和化工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每年度上海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供应约500吨的聚乙烯,以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需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4)2014年12月25日,发行人与绍兴鹏力金属丝线有限公司签订《销售框架合同》,约定该公司向本公司供应超低炭黑铁丝,以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需要。产品规格、价格和数量由买卖双方在具体销售行为发生之时签订的单次销售合同确定。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5)2010年12月25日,发行人与绍兴县永丰金属丝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每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供应约650吨的铝镁合金丝,以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之需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6)2009年12月21日,发行人与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售货基本合同》,约定商品价格、数量及交货日期等由买卖双方在具体销售行为发生之时另外签订的单项合同确定,但每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供应不低于约1,500吨的聚氯乙烯粉。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2、销售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叶脉通用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销售合同如下:
1、2014年12月27日,公司与PPC BROADBAND INC.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88.38万美元。
2、2014年12月15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80.84万美元。
3、2014年11月16日,公司与CNA Technology, LLC.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78.31万美元。
4、2014年12月23日,公司与PPC BROADBAND INC.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77.84万美元。
5、2014年12月20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71.60万美元。
6、2014年12月2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67.86万美元。
7、2014年12月5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66.03万美元。
8、2014年12月23日,公司与Times Fiber Communications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65.58万美元。
9、2014年12月16日,公司与Belden Inc.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同轴电缆,合同金额为65.39万美元。
3、银行融资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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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固定利率:以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三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
注2:人民币固定利率,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分笔发放的以各笔贷款发放日分别确定)1-3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合同期内不调整利率。
(2)授信协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授信协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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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担保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抵押/质押/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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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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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15年4月3日
询价推介日期: 2015年4月8日—4月9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5年4月13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5年4月13日—4月14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5年4月14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15年4月2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附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该等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直接在上交所网站查询,也可到本公司及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4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