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31日、4月1日及4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
基于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包括公司董事长在内的过半数董事已经书面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3月31日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未经审计),预计201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4,500万元-17,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4,214.83%-5,107.56%,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业绩预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已于2015年2月25日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快报》(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76,501,819.69元,较去年增长18.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49,325.01元,较去年增长169.73%,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5-009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业绩预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于2015年4月15日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有未公开的业绩信息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况。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