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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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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3、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
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15年4月24日17时前到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15
5、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重庆水务 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小姐
3、联系电话:023-63860827
4、联系传真:023-63860827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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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20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5,811.15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9%,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年度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就该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祖伟先生、汤清平先生已进行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张展翔先生及三位独立董事张勤先生、程源伟先生和余剑锋先生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的合营企业和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任其董事而形成的关联法人为主;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除部分关联交易采用政府定价外,其余的关联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624.67万元。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9,903.02万元,与预计金额相比,差额为2,278.35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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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811.15万元,主要类别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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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关联方是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公司的合营公司及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任董事而形成的关联法人等。上述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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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庆铜梁县龙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盛水资源开发公司、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原则采用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化原则确定,预计金额占公司2014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1.19%,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201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言有其必要性。由于本公司是重庆市最大的专业化供排水生产企业,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交易,尤其是供排水业务方面能够将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及本公司的专业化优势相结合,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管理及采购成本,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地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并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2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拟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第八十九条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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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第五十一条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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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2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等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及对财务报表进行的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期及上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本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分析了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对执行新准则影响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期以及上期合并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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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公司暂无“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不需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和财务报表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本期及上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公司聘请的201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23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经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等协议,并于当日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购买了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91天,预计净年化投资收益率为5.39%。民生银行在公司未出现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况下,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
本次公司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发布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临2015-015)》。
公司投资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210,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