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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22版)

      上市公司名称: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股票代码:6000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当代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4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引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人福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五、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六、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当代科技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369 号

      3、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20100000024936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7806826-4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高科技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9、税务登记号码:鄂国地税武字 420101178068264

      10、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当代大厦。

      11、经营期限:1988年7月20日至 2017年9月23日

      (二)股权及控制关系

      1、当代科技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当代科技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

      ■

      2、当代科技控股股东

      当代科技控股股东为自然人艾路明先生,艾路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当代科技28.21%的股权,为当代科技第一大股东。

      艾路明,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武汉市洪山区王家店52-1号。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艾路明先生持有人福医药468,051股、当代科技28.21%的股权。除此之外,艾路明先生未投资其他企业。

      3、当代科技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人福医药外,当代科技下属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表:

      ■

      

      ■

      (三)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1、当代科技主要业务的简要说明

      当代科技主要业务为:高科技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

      2、当代科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合并报表数据,2011年—201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4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最近五年之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当代科技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

      当代科技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当代科技直接持有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7%的股份,直接持有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7.53%的股权,间接持有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7.06%的股东权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经营范围为棉、毛、麻、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纱线及其织物、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设备及配件、家用纺织品销售、投资管理;注册资本为94366.50万股;法定代表人为詹灵芝。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二)股权及控制关系/3、当代科技下属企业情况”。

      除此之外,当代科技和艾路明先生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目的是基于对人福医药未来发展前景看好,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并期望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同时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根据人福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人福医药拟向包括当代科技在内的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22.4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014年7月7日,公司完成2013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22.32元/股。

      当代科技拟以现金不超过150,000万元认购67,204,30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当代科技合计持有人福医药157,491,362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4.4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十二月内继续增持人福医药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人的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根据当代科技公司章程,此次增持人福医药股份已达到章程规定的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标准,当代科技对此次增持人福医药股份于2014年3月6日已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增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获得一致通过,当代科技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发行前,人福医药的总股本为528,777,222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90,287,061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7.07%,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人福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份认购的数量为67,204,30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人福医药总股本变为643,024,531,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57,491,36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4.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人福医药与当代科技于2014年3月24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 方(发行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乙 方(认购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支付方式、限售期等主要条款

      第一条 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49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3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22.44元/股。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有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 +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 + N)。

      第二条 认购款总金额及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小写:人民币1,500,000,000元),且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第三条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第四条 限售期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以甲方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五条 认购数量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认购款总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即66,844,920股。如发行价格按本协议第一条之规定进行调整的,认购数量相应予以调整。按上述方式计算,如出现不足1股的余额时,该部分不足折股的余额纳入甲方的资本公积金。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认购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

      10.1认购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方始生效:

      (1)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事宜;

      (2)认购人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取得有权审批部门批准;

      (3)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事宜;

      (4)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10.2除非上述第10.1款中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第10.1款中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持有公司9,028.71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7.07%,其中9,028.05万股已经质押给金融机构用于融资担保,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7.07%。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当代科技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增持人福医药67,204,301股股份,其资金来源为当代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5年科委借字0315号),贷款1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委托贷款方为宁波信达当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期限为84个月,借款金额为15亿元整,利息8.1%/年,每年计息一次。

      当代科技将本次认购的人福医药非公开发行的67,204,301股股份为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此外,当代科技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为前述委托贷款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当代科技用于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没有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人福医药及其关联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的具体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董事、监 事或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具体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 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对人福医药分红政策调整的具体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具体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当代科技将严格遵守有关证券监管法规,依法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生产、采购、销售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及规范措施

      最近两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人福医药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按市场公允公平原则进行交易。

      三、同业竞争关系及规范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人福医药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为避免在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2014年4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当代科技为上市公司担保的余额为34,318.46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均不存在逾期未归还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日常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 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人福医药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审计情况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2011、2012和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750074号)。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当代科技的营业执照;

      二、当代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五、当代科技 2011-2013年审计报告;

      六、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

      项目主办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 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期: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年4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在人福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人福医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已于2015年3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除人福医药外,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人福医药外,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认购的目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人福医药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对人福医药进行战略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人福医药股份

      本次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人福医药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人福医药权益的计划。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汇添富内部制度的规定,如无特别说明,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之间的投资决策具有相对独立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的约定,汇添富通过设立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人福医药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人福医药35,842,292股股份,占发行日人福医药已发行股票(普通股)数量的5.57%。

      二、认购新股的种类、数量和比例、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认购新股的种类

      汇添富本次拟认购人福医药发行的新股均为普通股。

      2、认购新股的数量和比例

      根据人福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13,636,363股。其中,汇添富管理的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和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出资8亿元认购35,650,624股。

      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亦相应调整。

      人福医药于2014年7月1日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4日,除息日为2014 年7月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7月7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人福医药2013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人福医药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14,247,309股,汇添富通过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和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调整为35,842,292股股份,占人福医药本次发行新股总数的31.37%,占发行日人福医药已发行股票数量的5.57%。

      3、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22.44元/股。

      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或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人福医药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人福医药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年末总股本528,777,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453,266.64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人福医药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2.44 元/股调整为22.32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22.44元/股-0.12元/股=22.32元/股。

      4、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汇添富应在收到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人福医药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待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完毕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汇添富本次认购的其他相关事项请见2014年3月26日公告的人福医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章节的描述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认购已经人福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3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转让限制与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以人福医药的董事会公告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和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与人福医药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事项外,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其他安排。

      六、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本次认购完成后,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之外,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和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人福医药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个月内,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和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资产管理计划没有买卖人福医药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人福医药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林利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林利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林利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5-025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数量:114,247,309股

      ● 发行价格:22.32元/股

      ●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

      ● 预计上市时间:2018年4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依次分别于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11日经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5年3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4,247,309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2、发行数量:114,247,309股

      3、发行价格:每股22.32元

      4、募集资金总额:2,550,000,000.00元人民币

      5、发行费用:36,275,388.42元人民币

      6、募集资金净额:2,513,724,611.58元人民币

      7、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3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2-0001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3月26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5名特定对象认购资金人民币2,550,000,000.00元;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3月2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2-000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3月27日止,人福医药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6,275,388.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13,724,611.58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上市可交易时间为2018年4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人福医药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2)人福医药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方案一致。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

      (1)人福医药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已履行完本次发行的全部法定批准、核准和许可程序;

      (2)人福医药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之规定;

      (3)人福医药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全额缴纳认购款并经有关验资机构验资确认;

      (5)本次发行的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的基金管理公司均具备《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的发起设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发行的资管产品的设立及变更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合法有效;

      (7)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当代科技、王学海、李杰系人福医药的关联方,其资金来源没有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人福医药;汇添富定增1号、汇添富定增2号、兴全定增45号的投资者或受益人与人福医药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资金来源于人福医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情况。

      (8)发行对象中当代科技、王学海、李杰系人福医药的关联方,与人福医药存在关联关系;当代科技与天风证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其他发行对象及产品持有人和受益人与人福医药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无关联关系。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证件经营】 。

      3、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兰荣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王学海

      王学海: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学历,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5、李杰

      李杰:男,195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本次发行对象中,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学海为公司现任董事长,李杰为公司现任董事、总裁,其余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截至2015年2月28日)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截至2015年4月3日)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增加114,247,309股,总股本为643,024,531股,当代科技持股比例由17.07%增至24.4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迅速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公司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完整性及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不会受到不利影响。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更多机构投资者的加入将使公司的股权结构更趋于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短期融资券和补充流动资金,前两项主要是偿还公司相关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增加公司主营业务医药行业的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不变,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根本利益。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形成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第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6楼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817925

      保荐代表人:李华峰、马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