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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2015-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编号:临2015-022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13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意见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23,391,778.0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339,177.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4,602,184.62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上年度利润26,668,106.9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8,986,678.00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533,362,138股,加上公司因2015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新增的股份161,669,696股后,以合计总股本695,031,834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27,801,273.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21,185,404.64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4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45%。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第一、公司所处行业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制造行业,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需要更多流动资金予以支持;第二、公司致力于发展全产业链,打造行业最佳生产工艺流程,实现快速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新材料的科研创新和流程再造;第三、公司拟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扩展至碳系新材料领域,实现产业升级,也需要投入较大资金。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所处的上述发展阶段,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该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在该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2015-02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3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原股东大会通知正文“二、会议审议事项”和附件“授权委托书”中议案7《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述不完整,现更正为《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因工作人员对公告格式理解偏差,原股东大会通知正文“二、会议审议事项”2、3、4内容更正为: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本联合材料、乔秋生、刘建设

      (三)授权委托书议案表信息应为13条议案,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其中议案8《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的议案》为多余录入,现予以更正删除,并将议案顺序予以调整,对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更正后的授权委托书具体如下:

      授权委托书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4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4月23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人民路200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3日

      至2015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5-024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本次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临2015-019号”)。

      因前述公告缺少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特此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坏账准备是一项会计政策,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多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比例)是会计估计,具体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自身运行情况确定。

      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的计提标准,是2009年根据之前几年的运行情况确定,执行了五年,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运行状况已与制定该标准时发生变化,变更前计提标准已不适用,经咨询业界相关人士,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计提标准,使计提的坏账准备更加合理以及稳健。

      本次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如下表所示:

      ■

      二、上述变更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变更,不追溯以前年度已发生的会计业务,仅适用于变更当期及其后的会计业务。经测算,按照变更前的坏账计提标准,2014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3,403.29万元(详见附件:坏账计提标准变更影响金额对比表),按照变更后的标准,应计提坏账准备4,348.28万元,相比较多计提944.99万元。多计提部分扣除按15%的所得税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41.75万元后,影响合并报表利润803.2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已执行运行多年,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运行状况已与制定该标准时发生较大变化,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管理的稳健性,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运行状况,对公司目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了变更,其程序和内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运行状况,对公司目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了变更,其程序和内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

      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旋风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于2015年4月2日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480600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黄河旋风公司对应收款项按其账龄期限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为:“按本年度该等组合的迁徙率和以前年度相同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确定账龄组合本年应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本期按该等组合的迁徙率和以前年度相同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计算的计提比例与前期不一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于2015年4月2日批准变更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此次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

      ■

      对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估计变更增加黄河旋风公司201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9,387,230.02元,减少当期净利润7,971,585.90元。

      各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具体如下:

      ■

      对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执行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这些程序的目的是协助我们对审计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并非专门为了评价该等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我们依据对被审计财务报表整体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和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并据此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基于我们对上述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这目的而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黄河旋风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存在我们对黄河旋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不合理之处。

      七、备查文件

      1、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附件:坏账计提标准变更影响金额对比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