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  
    2015年4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5版:信息披露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业务制度>的议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业务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实现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将继续以“同心多元化”战略为指导,持续推进公司业务的外延式发展,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借助专业团队加强公司的投资决策能力,加快公司战略布局的推动,本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与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联合创投”)、浙江大学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投资方共同发起设立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联创基石”),联创基石的合伙人拟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 亿元。

    2、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联创基石,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并购基金的设立、合伙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联创基石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此项投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4、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主要交易对方介绍

    1、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为联创基石的普通合伙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崔家巷4号1幢103室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5日

    负责人姓名:林光

    公司类型: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75922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2、浙江大学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四路2号5幢1楼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姓名:胡征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6649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高新技术成果孵化、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的转让,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实业投资(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项目除外),资产管理,培训服务,物业管理。

    浙江大学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1-14号

    成立时间:2005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28769.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09980

    经营范围: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项目)。

    双环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浙江菲姿时装有限公司,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工业区F-1号

    成立时间:1996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208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品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382000070000

    经营范围:服装、针织品、 羊毛衫 、皮革 、布料、 服装设计技术咨询及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浙江菲姿时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浙江圣尼皮革时装有限公司,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宁市文宗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吴应杰

    注册资本:268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481000027074

    经营范围:皮革服装、时装、皮毛制品、箱包、手套、针织服装、针织服装面料、裘皮服装制造、加工。服装面料、服装辅料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浙江圣尼皮革时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蒋柳璟子、周康、何建忠、陈学斌等四位自然人为联创基石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性质姓名住所证件号
    自然人蒋柳璟子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小区**幢**室33108119900606****
    自然人周康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新村****室33010619650723****
    自然人何建忠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都新城**幢**单元**室36010219690522****
    自然人陈学斌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鸣远路***号33010419680521****

    上述自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的核准登记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出资方式及金额:均为现金方式,认缴出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

    上述投资的工商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联创基石围绕联合创投各合伙人的产业链,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整合产业和资本市场的资源,帮助投资标的规范发展,通过股东或其他上市公司的并购或IPO 实现退出,帮助股东实现产业链整合目标,为全体合伙人带来投资回报。

    2、存续期限:

    联创基石的期限为5 年,从工商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期限1 次,时间不超过2 年。

    3、认缴出资:

    联创基石工商注册完成,开立账户后,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通知缴款。各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后2个星期内完成首期出资,首期出资不低于承诺金的30%,其余部分于合伙企业注册完成3个月内完成缴付。

    4、投资领域及目标:

    联创基石主要投资于处于成长期的、具有较好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由优秀管理团队管理的企业,以及相对成熟的、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可以IPO 或并购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的企业(统称为“投资项目”)。

    5、投资方式:

    (1)联创基石直接投资于投资项目;

    (2)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团队一起投资于投资项目;

    (3)对于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有限合伙企业可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其他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进行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既可以为该项目的直接投资人,同时也成为其他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管理项目。

    以股权投资为主,结合优先股、债转股等灵活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6、投资决策: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和科学性,防范风险,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 人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报合伙人会议核准。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拟定,合伙人会议通过后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投资事宜(包括投资项目的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7、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

    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合伙企业经营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首先让所有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回收其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全部回收后如有余额,则按20%和80%的比例在普通合伙人和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80%的收益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因普通合伙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其委托、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的不当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明显不作为行为),导致本企业亏损,则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该等亏损。非因上述原因,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联创基石,目的是在公司自身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的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项目标的,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2、存在的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嫁接专业投资团队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项目,为公司资本运作积累经验,短期内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成功并购优质企业,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有利于公司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借助专业团队加强公司的投资决策能力,加快公司战略布局的推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联创基石。

    七、 备查文件

    1、《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相关资料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3月25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花园山庄议政厅

    三、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4月14日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节假日除外),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刘辉

    电话:0576-88038286、0571-89775694

    传真:0576-88038266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林敏先生、董事范崇国先生、总经理张国强先生、财务总监郑萍女士、董事会秘书孔文君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