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江阴中南文化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公告
  •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  
    2015年4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3版:信息披露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江阴中南文化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江阴中南文化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8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江阴中南文化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5年4月7日,江阴中南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南文化基金”)与北京首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印传媒”)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北京首印传媒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中南文化基金向首印传媒增资10,000万元,取得首印传媒增资后20%股权。首印传媒将本次增资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电影和广告投资。

      中南文化基金是由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重工”)与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资本”)、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文化产业并购基金。详见公司2014年4月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

      2、本次投资无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中南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阴市城东街道蟠龙山路3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中南文化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09日

      营业期限:2014年6月09日至2017年12月08日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印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号3号楼1303室

      注册号:110105015002795

      法定代表人:柯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66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66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7月31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

      北京首印传媒有限公司,是全面、专业的一站式视频内容制作商和出品商,旗下拥有广州、武汉、成都三家全资子公司,构建起以“影视广告”“电视剧电影”为核心的七大事业部。已实现了专业化运作、规模化经营。影视内容的策划、拍摄、制作、宣传、发行、广告等各个环节,在科学的流程把控下,专业分工、协同作业。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及首印传媒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对首印传媒投后整体估值为50,000万元,中南文化基金向首印传媒增资1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中南文化基金取得首印传媒增资后20%股权。增资完成后,首印传媒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25万元,中南文化基金出资额为16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

      2、首印传媒将本次增资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电影和广告投资。

      3、增资款支付至首印传媒指定帐户5个工作日内,首印传媒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中南文化基金签发出资证明书(其中载明认缴额及实际出资额)及变更股东名册。

      4、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协议各方自行承担。

      5、增资款支付后,首印传媒的董事会应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南文化基金委派1名董事。

      6、增资款支付后,中南文化基金向首印传媒委派1名财务经理。

      7、本次增资完成后,首印传媒成为中南文化基金的参股公司,各方应当以维护首印传媒的发展为首要原则,中南文化基金尊重首印传媒的独立经营权。

      8、自本次增资登记日起,首印传媒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包括累积未分配利润)由增资后各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在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增资登记日,首印传媒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立志打造国内一流的文化娱乐集团,通过参股的中南文化基金投资首印传媒快速布局电影和广告的制作业务,和公司现有的文化传媒业务形成良好的互补。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协同效应,有效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另外,首印传媒间接通过上市公司的平台,可以快速占据电影、广告制作行业的领先位置。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有利于实现公司打造国内一流的综合性文化娱乐集团的目标。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首印传媒存在经营风险及未能实现其经营目标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旗下中南文化基金投资首印传媒,对其进行规范孵化。同时,公司对首印传媒能提供有效资源的补充,帮助其不断做大做强,有效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

      通过投资首印传媒,完善了公司在电影、广告制作领域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完善了全过程的品牌化、价值化的生态链,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协同效应,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