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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晶方科技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具体使用明细请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晶方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5年4月10日出具了《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鉴证报告》(会专字[2015]1257号),发表意见为:晶方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方科技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况。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15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2日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说明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主题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3日公告了《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2015年4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全文或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上路演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15年4月22日 15:00-16:30

      召开形式:网络互动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蔚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段佳国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5年4月21日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或者传真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5年4月22日15:0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译

      联系电话:0512-67730001

      联系传真:0512-67730808

      联系邮箱:info@wlcsp.com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16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王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庆先生因工作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庆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王庆先生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监事。

      王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王庆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17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八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等8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对本公司财务报表重新列报,并对2014年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执行前述会计准则不涉及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2014年4月,公司出资2000万人民币对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并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公司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根据审计机构审计,采纳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4年度及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18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