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6版)
半导体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后工序业务。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向亚太地区转移,我国半导体产业已逐步融入全球产业链,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推进,未来包括封装测试在内的集成电路需求仍将保持较大规模增长。但半导体行业也具备技术更新快、产业分工明确、区域特征明显以及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的特点,半导体后工序服务作为半导体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同样会受到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涤纶化纤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涤纶工业长丝、涤纶帘子布和帆布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涤纶工业长丝为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重要原料,可以加工成帘子布、帆布、灯箱广告布及吊装带等产品;帘子布主要应用于车辆轮胎,中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轮胎生产体系,轮胎产量处于世界前列,但轮胎行业的发展受下游汽车市场和原材料价格等诸多因素影响。帆布的主要销售对象为输送带生产企业,因此公司主要产品之一的帆布会受到矿业、冶金等行业的影响。
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状况易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或外部宏观经济景气度出现大幅波动,有可能会对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2、本公司子公司海太公司半导体业务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海太公司半导体后工序业务对海力士存在一定依赖。公司、海太公司与海力士签署了《合资协议》、《后工序服务合同》和《技术许可使用协议》等相关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海太公司在成立之日起的五年内,按约定为海力士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后工序服务。2014年11月海太公司与海力士签订了《二期合作备忘录》,双方有意愿在一期结束后继续合作5年。虽然海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与海力士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渠道,双方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但若海力士履约能力出现下降,或公司未能在合作期内进一步增强相关的管理、技术水平,或行业本身或其上下游的行业发生变化,将影响公司的半导体业务量和发展战略的实现。
3、行业竞争风险
半导体行业内跨国企业主要通过独资或与国内企业合资的形式进行大规模投资,不断向我国转移后工序业务生产能力。如果未来投资进一步加大且产能得以实现,则外商独资和外资控股后工序服务企业的竞争力将得到增强,不排除公司届时将面临更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从而加大本公司半导体业务的经营难度和经营风险。
国内化纤行业经过近年来的快速扩张,使得化纤产品竞争剧烈,未来公司产品的市场价格也将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可能给本公司涤纶化纤业务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4、行业技术进步风险
半导体业务对设备要求非常高,需要大规模的投入并且要求设备非常精密。半导体产业发展十分迅速,产品换代频率很高。产业链上IC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各个环节的难度不断加大,技术门槛也越来越高。若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的关键技术及新产品,跟上相关技术的发展主流,则可能使公司在半导体技术水平上落伍,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涤纶化纤产品的差异化特征与盈利水平息息相关。虽然公司致力于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紧密跟随客户需求的变动,开发具备较强盈利前景的产品,但产品技术发展的趋势较难把握,产品的开发进度与实际效能也面临不确定性。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半导体后工序服务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线路板、金线等,上述两项原材料价格变化将对市场供应结构产生影响,如供应商供货不足,或不能按时供货,或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这些因素将影响公司的采购计划与经营效益的实现。
公司主要化纤产品为涤纶工业长丝、涤纶帘子布和帆布,其中涤纶帘子布、帆布主要原材料为涤纶工业长丝,涤纶工业长丝所用主要原材料是聚酯切片,而聚酯切片为石化产品,不排除由于国际石油价格变动或原材料供应商受到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存在因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引发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6、突发事件风险
不可预知的地震、台风海啸、洪水、失火等灾害可能对本公司的财产及人员造成损害,导致公司业务难以正常开展,存在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7、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集成电路封装行业为国家行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2011年1月,国务院颁布《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重点强调优先发展线宽65纳米以下的纳米级集成电路芯片封装和测试;2012年2月,工信部发布的《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十二五"规划》也进一步明确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提出要大力发展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推进高密度堆叠型三维封装产品的进程,支持封装工艺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充;提高测试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涤纶化纤行业则是我国实现纺织工业升级的发展重点,国家已制定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以鼓励其发展,包括《纺织工业振兴三年规划》、《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未来如果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将对本公司的半导体和涤纶化纤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8、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所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出口退税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43号),自2009年4月1日,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公司工业丝、帘帆布产品属于本次国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范畴,2009年4月1日起至今公司产品享受16%的出口退税率。另外,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等有关规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向本公司子公司海太公司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2年8月6日,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批准海太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2012-2014年)。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变动,或者本公司及子公司无法继续获得该等优惠(2015年海太公司将申报高新企业复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9、环保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我国对环保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并大力加强了对重点行业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如果我国修改现有的或颁布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环保标准,公司则需要进一步加强环保投入以达到新的环保要求,这将会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若无法达到新的环保标准,则本公司将有可能面临受到处罚的风险。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修改了会计政策,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2014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查询索引: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4-10-30/600667_20141031_5.pdf )
3)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了修订,明确了修订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2、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4年5月16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 2013 年末总股本 1,191,274,27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11,912,742.7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9,847,005.14 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母公司截止 2013 年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28.5%,占 2013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5.6%。2013 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5 月 26 日,除息日为2014 年 5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 年 5 月 30 日。该利润分配事项于 2014 年5 月 30 日实施完毕。
3、说明
公司一直重视对股东的现金分红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对分红政策进行了调整并实施了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在此过程中独立董事积极发挥监督义务,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决策程序机制完备、程序合规透明。未来公司仍将坚持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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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1、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上,加大环保投资力度,使废水、废气、噪声和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治理,制定了环保规章制度,并严格加以贯彻落实。2008年6月20日公司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因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
另外,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员工素质、为员工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强化人才激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团结奋进、有高度责任感的现代化人才队伍。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完善工资福利制度,切实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修改了会计政策,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2014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查询索引: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4-10-30/600667_20141031_5.pdf )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见本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顾斌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