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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5版)

      2008年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8年12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舒斌,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洪江市人,中共党员,湘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文学学士。历任湖南省委外宣办副主任科员、人事秘书科科长,1999年6月至2001年4月任省外宣办事业建设处助理调研员,2001年4月至2003年9月任湖南省互联网新闻中心副主任、红网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8年6月任红网总经理、总编辑,2008年6月迄今任红网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澄宇,男,195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江西南昌人,美国杨百翰大学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展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育技术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2009年9月迄今担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共荣,男,1962年9月出生,湖南邵阳人,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湖南省预算会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湖南省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湖南省金融会计学会理事。2013年9月迄今担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靳玉英,女,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天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2013年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2013年迄今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5-006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1日在湖南长沙普瑞温泉酒店会议楼三楼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以现场方式出席监事4人,监事张晓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刘红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一九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监事拟按如下标准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一九在公司领取薪酬72.2102万元,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汪华在公司领取1-6月份薪酬36.6951万元,公司监事张晓在公司领取薪酬71.0301万元,公司监事刘红在公司领取8-12月份薪酬30.0876万元。职工监事李雄伟兼任湖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在湖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31.7915万元;职工监事张菊明兼任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在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16.975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或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对该关联交易的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一致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查,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一九等三名同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黄一九、张晓、刘红三名同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一九,男,195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汨罗人,中共党员,编审,湖南中医学院医疗系医学学士。1983年至2008年历任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医卫编辑室助理编辑、编辑、编辑室主任、副社长、社长。2008年12月至2014年6月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6月迄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晓,男,195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副编审,湘潭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哲学硕士。1986年至1993年历任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出版社编辑、总编室主任,1993年至1996年任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图书管理处副处长,1996年至2000年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党支部书记、副社长,2000年至2004年历任湖南出版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总部工会主席,2004年至2008年历任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二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国际贸易与合作部部长。2008年12月迄今任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本公司国际部部长。

      刘红,女,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中级记者,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4年至1988年在湖南省艺术学校任教,1988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文化厅《文化时报》从事记者、编辑工作,1995年至1997年任湖南有线电视台工作,1998年任湖南电视台生活频道广告经营部负责人,1998年至2002年任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湖南出版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2003年至2008年任普瑞温泉酒店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普瑞温泉酒店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2014年7月任普瑞温泉酒店董事长。2014年7月迄今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5-007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预计2015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可用资金的75%,该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6日正式上线运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3,334.20万元,实现利润6,737.90万元,未出现风险资产。为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和金融杠杆作用,发挥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推动和促进作用,财务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等。

      控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1.46%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2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4.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中南传媒出资7亿元,持股70%,控股集团出资3亿元,持股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情况

      (一)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资本运营、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行系统内部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音像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新媒体业务的策划、编辑、印制、发行及展览展会、广告代理、文化地产、科技转化的经营进行管理。

      2014年末控股集团资产总额为1,883,983.13万元,净资产为1,353,539.52万元(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二)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以下服务:

      1、为控股集团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控股集团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为控股集团提供担保;

      4、办理控股集团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5、为控股集团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6、办理控股集团及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控股集团的存款;

      8、为控股集团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9、承销控股集团的企业债券;

      10、为控股集团提供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1、为控股集团提供产业链上游单位融资服务;

      12、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如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则在获得批准后开展相应业务。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服务时,利率和费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参照银行间同类产品价格执行;

      3、其他有偿服务: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由双方参照银行间同类服务价格协商确定。

      (三)交易限额

      1、预计2015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

      2、预计2015年,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可用资金的75%,该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协议生效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协议签署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资金资源、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管理风险,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的财团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熊澄宇、干春晖、陈共荣事前对该交易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4月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熊澄宇、干春晖、陈共荣发表了独立意见:《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5-008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与2015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度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中南传媒及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一)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14年交易限额预计如下:

      1、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

      2、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3.5亿元(含本数),该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控股集团年末在财务公司存款为22,879.44万元,2014年控股集团存款利息为265.44万元,日均存款余额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财务公司2014年为控股集团提供3,000.00万元的质押贷款,期限为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30日,取得贷款利息8.40万元。

      (二)除金融服务以外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14,923万元,其中,关联货物采购为3,855万元,接受劳务9,220万元,关联货物销售419万元,提供劳务481万元,关联租赁948万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公司2014年度实际与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为11,341万元,其中:关联货物采购和接受劳务为10,113万元,关联货物销售和提供劳务为303万元,关联租赁925万元。

      二、公司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1、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资本运营、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行系统内部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音像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新媒体业务的策划、编辑、印制、发行及展览展会、广告代理、文化地产、科技转化的经营进行管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湖南新华书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76号

      法定代表人:李一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及旅游业的投资;宾馆、酒店、超市的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房屋、设备的租赁及日用百货、仪器仪表、通讯器材、水暖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家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针棉织品、化妆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电子网络工程技术及咨询;教育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培训);酒类批发销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3、普瑞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普瑞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刘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特大型餐馆;宾馆、美容美发、游泳池、音乐厅、茶座;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烟草销售;会议展览服务;房屋租赁;酒店管理顾问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4、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普瑞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朱跃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化工(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纺织品、消防器材、汽车配件、日用杂品;淡水养殖,家禽饲养,花木种植,蔬菜种植、加工,农副产品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提供文艺、体育、科技交流服务、房屋租赁中介;物业管理的投资;经营叁级城市园林绿化业务及餐饮业务(由分支机构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5、湖南添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迎宾路240号(新闻出版物资大厦1楼)

      法定代表人:杨慧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日用百货、法律法规允许的化工原料的销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6、湖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辜建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印刷相关产业投资;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7、潇湘晨报社

      单位住所:长沙市韶山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龚曙光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人民币1,584.00万元

      经营范围:潇湘晨报采编、出版、广告发布、新闻理论研究、新闻史研究、应用新闻学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以及相关社会服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8、湖南省远景光电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普瑞大道1219号

      法定代表人:王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电讯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提供光电设备技术咨询、维修服务;经营电子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可录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等。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9、长沙远航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星城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6.00万元

      经营范围:紫外光固化涂料、防腐涂料及相关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储存、销售;紫外光固化及涂装设备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0、湖南文盛出版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湖南新闻出版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朱元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出版资产管理。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内容

      1、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15年交易限额预计如下:

      (1)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

      (2)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可用资金的75%,在最高授信业务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除上述金融服务外,公司与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12,855万元。其中,关联货物采购为4,660万元,接受劳务6,285万元,关联货物销售602万元,提供劳务346万元,关联租赁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程序

      该日常性关联交易已经201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龚曙光、张天明、丁双平、彭兆平、高军、舒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通过。

      该日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5-009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7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4,2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300.2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02,302.52万元,募集资金账面余额263,511.25万元。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为:2010年度按募投项目安排补充流动资金18,500.00万元;2011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金额3,622.96万元;2011年度投入金额9,554.85万元;2012年度投入金额9,619.40万元;2013年度投入金额19,416.31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141,589.00万元,其中:收购中南博集天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投入343.00万元,数字资源全屏服务平台项目投入2,835.26万元,湖南省新华书店区域中心门店改造升级项目投入265.04万元,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新技改项目投入4,361.24万元,中南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投入625.01万元,湖南省新华书店衡阳市新华文化广场项目投入183.63万元,合资组建湖南教育电视传媒有限公司项目投入2,180.26万元,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校园连锁书店项目投入795.56万元,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项目投入70,000.00万元,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等8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入以上开户行存储和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实施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除存放在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下属公司专户中余额52,352,511.43元(其中: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39,156,498.76元,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3,407,951.40元,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3,800.94元,天闻数媒科技(湖南)有限公司1,282,181.06元,中南博集天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350.76元,湖南教育电视传媒有限公司8,465,728.51元)外,三方监管账户募集资金存储余额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归集管理,控制募集资金账户风险,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13年对余额为零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先锋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2014年对余额为零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收购中南博集天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1,163.00万元,其中收购股权价款8,000.00万元,增资款3,163.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0,820.00万元,其中支付股权对价7,657.00万元,拨付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款3,163.00万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10,826.63万元,投入进度100%,其中2014年以前支付股权对价7,314.00万元,已使用增资款本金3,163.00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6.63万元,2014年支付股权对价343.00万元。

      2. 中南基础教育复合出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0,013.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8,885.00万元,尚未投入。

      3. 数字资源全屏服务平台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4,630.00万元(包括变更时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4,630.00万元,其中2013年度投入金额12,003.40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2,835.26万元(含变更后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208.6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4,838.66万元,投入进度100%。

      4. 湖南省新华书店区域中心门店改造升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1,982.13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31,982.13万元,已对项目实施主体拨付募集资金累计1,675.26万元,其中 2011年度置换先期投入金额772.26万元,2013年度投入金额204.18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265.0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241.48万元,投入进度3.88%。

      5. 湖南省新华书店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888.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8,195.00万元,2011年度置换先期投入金额121.16万元,投入进度1.48%。

      6. 全国出版物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772.43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9,772.43万元,尚未投入。

      7. 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新技改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9,991.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8,491.00万元,已对项目实施主体拨付募集资金累计14,575.48万元,其中2011年度置换先期投入金额1,196.16万元,2011年度投入金额5,147.55万元,2012年度投入金额853.14万元,2013年度投入金额2,710.30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4,361.2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4,268.39万元,投入进度77.16%。

      8.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5,118.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5,118.00万元,已对项目实施主体拨付募集资金累计7,406.52万元,其中2011年度置换先期投入金额1,533.38万元,2011年度投入金额2,007.30万元,2012年度投入金额1,159.22万元,2013年度投入金额376.13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625.01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701.04万元,投入进度37.71%。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8,500.00万元,已于2010年度全部投入,投入进度100%。

      10. 湖南省新华书店衡阳市新华文化广场项目。本项目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300.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4,300.00万元,2011年度对项目实施主体拨付募集资金4,300.00万元,其中2011年度投入金额2,400.00万元,2012年度投入金额979.04万元,2013年度投入金额234.78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183.6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797.45万元,投入进度88.31%。

      11. 合资组建湖南教育电视传媒有限公司项目。本项目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9,539.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960.37万元,2013年度对项目实施主体拨付募集资金3,000.00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2,180.2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180.26万元,投入进度73.65%。

      12. 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校园连锁书店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3,245.89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3,000.00万元,新华书店自筹流动资金245.89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3,000.00万元,2013年度投入金额31.89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795.5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27.45万元,投入进度27.58%。

      13. 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项目。本项目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0,000.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70,000.00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70,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70,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

      14. 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0,000.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60,000.00万元,2014年度投入金额60,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60,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

      上述募投项目中,第1、3、9、13和14项已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进行投入,投入进度为100%。

      第4、7、8、10、11和12项已在稳步进行,并按照项目建设情况逐步投入资金。为提升项目投资效益、做好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公司结合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对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适当调整。

      第2、5和6项目前尚未正式启动。由于上述三个项目有关的市场、技术和业务情况已发生较大的变化,公司拟对新形势下的项目实施进行审慎地论证研究,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促进公司战略发展,保证股东利益。具体的投资进度将在修订完善投资计划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3,622.96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它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湖南省新华书店衡阳市新华文化广场项目。公司于2011 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批准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湖南省新华书店衡阳市新华文化广场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30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3,797.45万元。

      2. 合资组建湖南教育电视传媒有限公司项目。2013年9月27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资组建湖南教育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议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9,539.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2,180.26万元。

      3. 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校园连锁书店项目。2013年9月27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华书店校园连锁书店的议案》,项目投资总额3,245.89万元,其中公司以增资方式投入3,000.00万元,新华书店自筹解决铺底流动资金245.89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对项目实施主体拨付超募资金2,0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累计投入827.45万元。

      4. 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项目。2013年10月28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超募资金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0,00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70,000.00万元。

      5. 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14年7月25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0,00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6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出版创意策划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2年12月23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出版创意策划项目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中南博集天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变更后项目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11,163.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826.63万元。

      (二)数字资源全屏服务平台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2年12月23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数字资源全屏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变更后项目总计划投资32,310.00万元,其中公司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4,630.00万元(包括变更时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838.66万元。

      (三)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3年9月27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部分变更,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仍为19,991.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268.39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南传媒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外部环境变化进行了变更,并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1098 证券简称:中南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0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号公司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6日

      至201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10、11、12、13。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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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B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