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3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现金红利8,524.8万元,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8,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8,41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6,832万股。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5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自披露日至实施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完全一致。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4,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4,1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68,32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4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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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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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68,32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0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保林
咨询电话:0550-5614224
传真电话:0550-561123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