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荀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SHA2011-1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74,293,895.33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6,328,974.89元,分配2013年度股利24,293,565.1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329,305.1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29,389.5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899,915.59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整体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公司2015年经营状况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5年1月15日的股本总额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11元人民币(含税)。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息64,699,759.74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计入资本公积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现公司就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基本薪酬事项拟议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刘宏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公司财务总监孙琛华女士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党旗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15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进行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董事长荀建华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94.56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2、公司董事孙铁囤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81.6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3、公司董事荀建平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4、公司董事姚志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5万元/年(税前)。
5、公司董事荀耀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1.6万元 /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吴立忠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独立董事,公司2015年度拟给予独立董事张燕、徐进章、孙荣贵每人人民币6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税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SHA2011-1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74,293,895.33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6,328,974.89元,分配2013年度股利24,293,565.1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329,305.1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29,389.5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899,915.59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整体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公司2015年经营状况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5年1月15日的股本总额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11元人民币(含税)。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息64,699,759.74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计入资本公积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公司监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予以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监事姚伟忠基本薪酬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安全长基本薪酬人民币19.2万元/年(税前)。
3、公司监事杨丹基本薪酬人民币5.9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
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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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需投票表决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下转B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