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路演回放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路演回放
  • A9:路演回放
  • A10:路演回放
  • A11:路演回放
  • A12:路演回放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B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2版:信息披露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1版)

      二十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季报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搜于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24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5年3月 3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俊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监事会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这个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4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及年报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4年度报告》及《搜于特:2014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581.77万元,较上年减少24.8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14.04万元,较上年减少55.08%。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预算为18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算在24,000万元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3-15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178,940.3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159,224.24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9,538,062.87元,减本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64,800,0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555,757,778.98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38,543,120.99元,资本公积金余额990,359,880.99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总股本518,4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1,840,000元(含税)。

      拟以公司总股本518,400,000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36,800,0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471,959,880.99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方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按照2014年度标准执行,不做调整,具体如下:

      ■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方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按照2014年度标准执行,不做调整,具体如下:

      ■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关于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健: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一、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6.24万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情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关于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三、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要求,公司制订了《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对投资者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重视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详情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搜于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26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5月5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5、《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8、《关于续聘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10、《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2、《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3、《关于修订<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经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因此,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审议议案3、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岳屏先生、马卓檀先生、王鸿远先生将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4年度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5年4月30日及2015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503;投票简称:搜特投票

      2、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50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次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5月5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4项议案,如股东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在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指示:如果本人对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下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选择“赞成”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5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27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鸿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廖岗岩先生,财务总监唐洪先生,独立董事王鸿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28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3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网下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元,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6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6.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2,925.0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07.28万元, 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698.10万元。 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292.41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4.72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1,176.3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3,217.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92.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1,874.42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662.8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2011年1月10日、2012年8月15日、2014年7月7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理财产品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 活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 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本期以超募资金实际支付营销网络建设项目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进一步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公司的市场反应速度,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29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10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36 号)核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人民币,下同),每股发行价75元,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86.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44,313.87 万元,较原 38,241.7 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106,072.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38,241.70万元,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公司于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三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最后一次调整的建设期为: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计划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5,954.66万元,共产生利息1391.12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37,345.78万元,累计投入36,236.74万元,占投资计划的100.78%。根据公司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相关方签署的合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有282.8万元尾款未支付完;预留需要按合同继续支付的282.8万元尾款后,尚节余募集资金826.24万元。

      信息化建设项目将按计划继续实施。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变更用途。鉴于公司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不存在资金缺口。为此,公司拟将截止2014年12月31日节余的募集资金826.24万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 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26.24万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6.24万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6.24万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6.24万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且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503 股票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30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该决定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3、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变更为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2014年度前三季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