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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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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8版)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5-00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关联人回避事宜:由于本公司和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同为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使本公司可以获得安全、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本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并在该协议框架下接受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由于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是由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为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其中,皖北煤电集团出资 2 亿元,出资比例为 40%;本公司出资 2 亿元,出资比例为 40%;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出资比例为 10%。

      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出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同受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同时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出资 2亿元,占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股份总额的40%。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在中国银监会核准的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双方开展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本公司在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结算帐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费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标准收取,中国保监会没有规定的按同业水平收取,同时也不高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4、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在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本公司在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按照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50%的原则确定。

      5、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6、贷款业务。

      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7、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

      四、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订了《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切实保证公司在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二)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承诺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并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四)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本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五)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资产的安全性。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本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持有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 40%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协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拟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5-00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内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效益,拟加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参与此项业务期限为一年。

      ● 关联人回避事宜:由于皖北煤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此事项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业务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一、业务概述

      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与皖北煤电集团签订为期一年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并在该协议框架下参与皖北煤电集团票据池业务。

      由于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项业务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是安徽省属国有全资企业,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煤化工的开发、投资与管理,物贸物流(凭许可证经营)等。

      (二)关联关系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恒源煤电股票5996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9.96%,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票据池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集团内企业客户自愿参加的成员企业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由协议银行向集团内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参与方式

      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主要是参与票据池的质押融资。即:将公司额度范围内的票据参与票据池,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进入票据池,办理票据质押进行融资。在总体质押额度内,公司有优先使用权,剩余部分可调剂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

      (三)实施额度

      公司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担保费率

      票据池内担保费率为年化0.8%。就公司而言,是指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超过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应当就超过额度向提供质押的他方按占用的实际天数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按年化0.8%计算;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不足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通过该池质押的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按占用的实际天数付给公司担保费,担保费率年化0.8%。

      (五)业务参与期限

      本次参与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一年。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票据池的资金安全,皖北煤电集团将设立保证金账户建立票据池保证金。不论票据池本身的担保如何,如果因为票据池质押融资导致公司损失的,皖北煤电集团应当在损失发生之日起30日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票据池仅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使用,不得使用于或作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生此等情况,则公司有权无条件退出票据池,并要求皖北煤电集团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五、本次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此项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效益,业务风险可控。本次拟参与票据池业务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拟与皖北煤电集团签署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5- 01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1日

      至2015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5 年4月13 日召开的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和五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4月15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3、登记地点:宿州市西昌路157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 系 人:祝朝刚 联系电话:0557-3982147

      3、邮 编:234011 传 真:0557-398226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5-011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致力于平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

      一、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572,819.5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3,835,691.48元。未违反《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二、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5,572,819.5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5,705,302.5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570,530.25元。2014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4,880,199.45元。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现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因煤炭行业发展陷入低估,为度过行业危机,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再发展,以未来更好的发展给予股东更大的回报。

      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同时,公司将专门召开业绩说明会,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5-012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15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2015年4月2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龚乃勤、总经理汪永茂、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郝宗典将出席此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15 年5 月4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57-3982147

      传 真:0553-5847423

      电子邮件:hymd600971@126.com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